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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碳排摊牌 MRV暗战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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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8
张斌 胡蓉萍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斌 胡蓉萍 11月25日,美国白宫宣布,巴拉克·奥巴马(BarackObama)将带着美国削减17%排放量的承诺,参加哥本哈根峰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

相隔24个小时,中国政府宣布到2020年中国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

在包括印尼、墨西哥、巴西、印度等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公布了具体的资源减排承诺目标之后,美国和中国两个碳排放大国首次亮出自己的“底牌”。

距哥本哈根峰会开幕还有十天,一场“明战”展现在公众面前。

“在哥本哈根峰会正式召开之前,一切都是作秀,相互探底而已。”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主任姜克隽对本报说,“这一切还有希望变,让我们再等等。”

与此同时,观众的“眼球”之外一场“暗战”也正在进行着,这是一场关于构建MRV(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证)体系的战争。

“明枪”——尚存变数

美国总统的承诺,消除了哥本哈根峰会达成协定的最后几个障碍之一。

因为美国不是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如果也不拿出一个有约束力的指标的话,其他已经做出承诺的发达国家会有疑虑。同样作为非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的澳大利亚甚至提出新的议定书草案。

“这种情况给哥本哈根峰会投上了一层浓重的阴影,实际上就以一种隐蔽的手段将京都议定书空壳化。”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国际谈判和国际政策处处长李高说。

欧盟作为国际谈判的一支领导力量曾一度向这种论调妥协。

尽管美国在哥本哈根峰会前跨出了各方期待已久的关键性的一步,但与其他多数富国的类似目标和环保组织的期望相比,美国的目标不那么雄心勃勃。

姜克隽对美国的这个数字比较失望,他说:“17%,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7%,只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7%,远低于欧盟20%的减排承诺。”

“中国一直要求发达国家承诺40%,现在差距巨大,这种差距会加剧哥本哈根峰会的谈判难度。”姜克隽说。

中国11月26日宣布的碳排放强度指标是一个相对指标,是按照万元GDP,也就是单位GDP强度来算的。

多数专家认为中国的这个碳排放强度数字应该不会再有变化,“本来一般的发展中国家是不需要做约束力这么强的承诺的,能拿出一个数字已经不错了。”全球环境研究所能源与气候变化项目官员郭奔驰对本报表示。

“中国是根据单位GDP碳强度,虽然跟着GDP浮动,是一个浮动的值,但是我们仍然是基于2005年,历史是确定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可持续发展研究室主任陈迎说。

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计划主任杨富强认为,真的到了哥本哈根,还是会有意想不到的变数。“每次谈判都一样。就如在巴厘岛会议上,美国开始一直不签,最后还是做出了妥协。”他说。

美国的参议院还在讨论可能要用20%,也就是把17%换成20%,只是还没得到国会的批准。

中国迄今仍未确定碳排放峰值的目标日期,外界猜测,中国谈判代表将在哥本哈根做出此类承诺。

“暗战”——波涛汹涌

一场“暗战”则绕开了公众的视线。

“这场战争是围绕MRV的体系建设展开的。”姜克隽说,“现在大家关注的都是数字,说白了就是减排目标。还有两个词被忽略了,就是承诺和行动。承诺是指国家政策。这三个名词是同等重要并该被区分的。”

在巴厘岛谈判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互妥协形成 《巴厘岛行动计划》第1(b)(ii)条款。

即,为了确保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的有效性,发达国家要求这种减排行动是可“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证”的;与此相应,发展中国家也要求发达国家履行它们长期以来一直未能有效履行的提供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的义务,这种义务也要能够“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证”。

所以,最后这个MRV框架形式应该是以发达国家承诺的转让资金技术的“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证”为基础的。

这次哥本哈根峰会达成协议的另一个障碍就是,确定MRV的整个体系,写进下一个议定书中。大家要讨论出应该对什么进行MRV,范围是什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要怎样进行MRV。

姜克隽及其团队做的一份关于MRV体系的研究报告已经递交给发改委。

姜克隽说:“我们认为发展中国家MRV的内容不仅包括减排量,而且应该包括政策和行动。发达国家也要在技术和资金转让进行MRV的基础上进行政策和行动的MRV。”

报告认为,MRV的范围可以扩大到这个程度,把所有国家对政策、行动和减排进行MRV可以更好的对比各个国家的努力程度,更好的体现 《公约》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也可以弥补发达国家仅进行排放总量承诺方式中无法看出具体行动的缺陷。

哥本哈根峰会尚未拉开序幕,关于MRV的“交战”已经在私下展开。

李高在11月24日搜狐网主办的“绿色选择11月论坛”上回答本报提问时表示,“现在不同的国家已经提了一些方案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各国之间也正在相互传看和交流意见。”

南非、韩国提出用一种匹配发达国家支持和发展中国家行动这样一种方式。

澳大利亚要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按同样的标准来制定MRV,“对此我们绝对是不同意,这违反了《公约》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条款。”李高说。

美国人则要求对发展中国家自主的减缓行动采取国际的MRV方式审评。

李高回应说:“国际的透明度方面,中国愿意显示灵活性,比如通过国家信息通报方式显示,国家信息通报里面格式标准都可以改进,目的就是让国际社会充分了解中国在做什么。但是这个东西不会按美国要求的那样去接受国际层面的审评,这超越了公约和巴厘行动计划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

作为这份报告的起草者,姜克隽认为,“中国在实施国内政策行动时已经进行了与MRV类似的方式来检查政策行动的实施效果,也就是说中国已经进行的大量国内政策是可以进行MRV的。”

但是他也认为,MRV的机制应该是鼓励性的,而不是约束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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