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城管“大部制”上路(2)
根据崇文区的官方表述,在运行模式方面,坚持执法重心下移街道,突出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和统筹管理权。街道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综合执法。对辖区内的各种违法行为赋有全权、全时、全管、全责。
彭真怀称,这种模式改变了过去“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局面。
彭真怀的调研发现,以前的联合执法行动,仅前期准备就要花费一两个礼拜的时间。策划一次联合行动,需要牵头部门组织数次协调会,召集各部门人员,研究方案和策略,再形成领导小组。但改革之后,崇文区7个街道办事处都有了各自的综合执法组,每组40人左右,由街道办主任担任执法组“组长”。
彭真怀称,落实属地管理,有效的减少了之前的协调、组织消耗时间精力的同时,将街道综合执法组的权力和责任最大化,赋予街道处理问题的权力和责任。这种把城市管理放权给街道的新模式,被誉为“城管突破”,获得了2009年中国最佳管理城市奖。
对此,王建华深有体会。过去,队员们执法回来,通常都是向王建华汇报没出什么事。如今,因为城管执法已不再是城管一家的事了,这类冲突的担心已经少了很多。在王建华看来,现在很多顽疾从根本上得到了治理。而“联席执法”调动了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的积极性。
崇文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郑青云认为,崇文区城管改革的最大手笔就是权力下放——街道办事处享有全部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并负全部责任。这种综合执法组的团队作战模式,使各个部门的职权集中对接。
郑青云说,过去违法者可能是跟城管,或是任一职能部门正面相交,但现在是跟所有职能部门对话。据了解,崇文区400多个摄像头,全都被接入了城管信息平台,一旦发现问题,一个电话,综合执法组就到现场,“与此相关的部门,想推都推不掉。”
体制尚需理顺
城管“大部制”改变了一些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困境,但是,这种“大城管”模式到底能走多远?专家认为,这还有赖于整个城管体制的改革。
彭真怀说,崇文区在解决局部问题上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但城市管理目前是“借法执法”,因为中国仍然没有一个针对城市管理的法律,只能借用包括公安、工商的相关法律法规,这是崇文区也难以解决的问题。
彭真怀还说,城市管理在中国依然没有一个最高的行政执行机构,城市管理各行其是,主要靠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在做新一期的推动,因此要解决制度上的难题,必须在制度设计上做好安排,把城管从“大城建”体系中分出来,实行城管全国一盘棋。
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则认为,执法效率提高的同时,也应设法保障流动摊贩等被执法对象的生活。尽管崇文模式也强调以人为本,但目前看来,崇文区的城市管理需要从“联席执法”向“联席服务”进行转变。
按照崇文区的官方宣传,“崇文模式”把“为民、亲民、爱民、利民、便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09年9月,崇文区城管大队在东花市小区建了个早市,将游商请进市场合法经营。这一变“堵”为“疏”的措施收效很好,但想在全区推广,却遭遇了难题,因为城管做不了主,必须有街道、工商的配合,否则疏导成了空谈。
彭真怀还举了这样一个例子:说法华南里居民张某在家中养鸡,环境脏乱并有传染疾病的隐患。区城管委为此派专人对张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当场掏出50块钱要买下这只鸡。张某最后心悦诚服,当场就把鸡杀了。
但显然,城管工作不是自己花钱买鸡那么简单,而这样的执法模式也不一定能长效。有论者称,只有调动起更多的社会力量,尽快解决影响城市环境和谐的因素,做到标本兼治,才能最终实现城市环境皆大欢喜的局面。
另一个问题是,崇文区的综合执法组在体制和编制上并没有理顺。
一位崇文区的城管人说,改革一年多来,虽然跟常驻部门的人天天一起工作,但他清楚,这些人并非他的同事,他们的职务升迁、工资和奖金发放,仍由所在单位说了算。联合执法组虽然以常设机构形式存在并运行,“但在我们看来,它依然是个临时机构。”
1 | 2 |

- · 地方动力衰竭 大部制改革难突破 | 2009-12-08
- · “大部制”改革目的应是“强服务” | 2009-09-23
- · 国务院公布机构设置 | 2008-04-25
- · 大部制讨论忽视了三项改革 | 2008-04-18
- · 大部制改革 汽车业或有新局 | 2008-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