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选举法修改:城乡代表构成1:1 增加基层比例

订阅
15:43
2010-03-09
孙健芳 方迎定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孙健芳 实习记者 方迎定  3月8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选举法修改,两会代表的城乡比例由过去的4:1变成1:1,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增加了代表比例的构成,是社会的进步,也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体现。

选举法是中国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将进行1979年重新修订之后的第五次修改。

此次选举法修改,两会代表的城乡比例由过去4:1变成1:1。

制定于1953年的我国首部选举法对农村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了不同的规定,比如,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各省按每80万人选代表1人,直辖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省辖市按每10万人选代表1人。1979年对选举法进行重新修订,其后又经历了4次修改。第三次修改将全国和省、自治区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确定为4∶1。

赵长义说原来四比一的时候,城镇化程度比较高的城市,代表相对多,特别是上海、北京。现在变成一比一之后,最重要的是能不能让广大基层代表的构成比例合理

“从目前看,下一步按照这个城乡比例选代表的话,人口多的省份,像四川、山东、河南,要比辽宁多,这也正常。我认为首先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咱们表示支持赞同。”

赵长义说,选举法目前最关键的是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这个制度要适当增加基层比例,能不能确保基层代表比例增加;二是这个这个制度一旦增加了很多地区代表之后,各个地区能不能按这个代表构成把它选好。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经观招聘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订阅中心 | 友情链接
经济观察网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备10027651号 Copyright 经济观察网200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