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公开的审理,沉痛的认罪(1)
张晓晖 张然 敬之
18:29
20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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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张然 敬之 3月23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央视大火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审,包括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在内的21名涉案嫌疑人(除两人取保候审外)在法庭集体露面。首要被告人徐威当庭认罪,自陈“代价十分惨重,我十分痛苦”。 

央视大火案发生于2009年2月9日,当日央视新址北配楼着火,在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亿余元。 

由于央视具有的特殊地位以及央视新址设计具有争议性,此案一直备受各界关注。也有被告之一的亲属在庭外喊冤,称其姐夫作为中间人,联系了一辆运输烟花的厢车被抓,“多冤啊”。而对于这场名为公开审理的庭审,本网记者却因“旁听证发完”的理由被拒之门外。 

公开审理? 

经济观察网记者在当日早晨来到法院门口,发现在场的媒体均未获得旁听证,法院工作人员告知,已无座位。但记者随后以其他方式进入法院内部时,在第二法庭门口张望却发觉仍然有很多空位,但值守在第二法庭门口的法警未允许记者入内旁听。 

央视大火案第一被告人徐威的辩护律师为康达律师所的高子程和安东艳。高子程在法院门口对经济观察网记者透露,检方指控的罪名只有一项,为危险品肇事罪。高子程并没有透露他的辩护思路和更多的内容。 

进行庭审的第二法庭本应能容纳约200人左右旁听。根据我国法律,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未成年人等6类案件,可不公开开庭审理。而央视大火案,依法不属于上述6类案件,普通公民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可进行旁听。 

但当记者试图靠近第二法庭门口的时候,遭到了法警的驱赶。很多被告人家属亦未获准进入法庭旁听。徐威的家属也没有参加旁听。 

据悉,此次涉案的21名被告人及其家属一共聘请了33名辩护律师。其中,第一被告徐威的辩护律师高子程曾担任重庆“涉黑律师”李庄案的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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