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破冰“表象”试点名单无着落(1)
张哲
07:22
201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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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哲 徘徊八年的电力体制改革,看似有了些突破,但地方电力部门的相关人士说, “很难推行”。

6月初,电监会发布公告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一次性批复核定了浙江、江苏、重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具体电价为:江苏0.129元每千瓦时;浙江0.119元每千瓦时;重庆0.113元每千瓦时。公告还指出,参与试点的省市还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报送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和参与直接交易的具体对象,经三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直接交易。

有分析称,此举意味着今年拟推动试点的输配电价改革将在江浙渝三省市率先破题,有望打破电网企业长期以来在销售方面的垄断地位。

然而,从地方的反应来看,这似乎又是一场电监会的 “一厢情愿”。

空头交易

公告发布当天,江苏省电力公司有关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表示: “这个事情我们确实不知道。”

同样不知道的还有浙江和重庆电力公司,以及三地的发改委。

记者随后查阅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三地发改委网站,都没有查到关于批复的文件。

为何一个不是由本部门批准的文件,在自己的首页上醒目刊登,而在批准文件的部门网站上却连一个字都没有显示?

而在对电监会和南京电监办的求证过程中,记者得到了同公告如出一辙的回答。

目前,所谓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工作只是停留在已经批准的电价上面,而且只有电价,没有人执行。

这是一份没有试点单位的名单,也没有实施方案的 “可执行”电价。

处于南方电网的广西电力公司,在2009年金融危机申报直供试点时,对大用户直购电进行了研究,但也仅仅停留在了研究阶段。

广西电网办公厅向建军向记者表示, “去年的确有段时间因为金融危机才搞的研究,但企业并不关注。后来节能减排令下来后,很多直购电的用户被列为高耗能,不仅不能降低电价,还要实施惩罚性电价。最后不了了之。”

抚顺铝业是国内第一批实行直供电的试点。2009年10月,抚顺铝业与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公司伊敏电厂达成直购电协议。据了解,协议电价在每千瓦时0.385元左右,比东北地区0.5元左右的工业平均电价低了不少。

作为电解铝企业,其主要成本的50%来自电费。这样的优惠让抚顺铝业占了便宜,但是好景不长。

今年一季度,全国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7.59%,重工业用电量增长达到30.53%,相比去年金融危机时用电量的骤然减少,目前电力企业基本实现扭亏为盈,发电企业已经度过了最艰难的日子。

“我们现在不愁发电卖不出去,只是愁卖的电价不够高。”一位来自地方电厂的运行值长说, “搞直购电没什么意思。直购电电价比上网电价低,我们也得赚钱啊。还得坐下来谈。谈不拢怎么办?还有给电网的过路费也得商量,得罪电网也不行。”

伊敏电厂怀着几乎同样的想法和心情,拒绝与抚铝再续这样的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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