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扩大范围支出2166.96万元
08:47
20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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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药品审评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7 993.42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77 867.42万元;食品药品监管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2 980.4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 01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食品药品监管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61 251.3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8.5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32.35万元,其中2009年2181.2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54%;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139.71万元。上述问题对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具体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2166.96万元。

2009年,食品药品监管局在5个项目经费中列支685.62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和职工餐费等;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和国家药典委员会等3个单位在4个项目经费中列支1481.34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支出。

(二)少计结余1810.66万元。

2009年底,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7个单位的结余资金1810.66万元,未列入部门年度决算报表。

(三)所属2个单位使用内容不实发票报账47.85万元。

2009年,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使用内容不实的发票,以劳务费、福利费和办公费等名义报账列支47.85万元,用于购买发放给职工的购物卡等。

(四)所属2个单位违规发放未休年假补贴14.24万元。

2009年,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违反规定给89名已休满年假或未休满年假但已获补贴的职工,多发放未休年假补贴14.24万元。

(五)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收益281.2万元。

1.2009年,该中心未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将部分国有资产出租,取得的收入251.2万元用于事业支出,也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2008年,该中心所属北京公勤物业管理中心将收到的占地补偿费30万元,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弥补公用经费等,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归还原渠道;对少计结余的问题,要求将结余列入年度决算报表;对使用内容不实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严格报账凭证审核,规范会计核算;对违规发放未休年假补贴的问题,要求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严格考勤制度;对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收益的问题,要求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并将收益按“收支两条线”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食品药品监管局应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增强预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局正积极组织整改。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已全部收回多发放的未休年假补贴。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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