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小金库”分四步铲除 七类企业成督察重点
张哲
08:23
20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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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哲 7月19日 在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要彻查央企“小金库”。李荣融表示,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0年将重点开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会议,国资委召集了全部央企的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纪检委负责人。

会议当日,国资委宣布正式启动对中央企业“小金库”治理的专项工作。其中包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和部署期,从7月19日至7月底。第二阶段从8月初到9月底,为全面自查自纠期。在这一阶段,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按照《意见》和《实施办法》要求以及本企业工作方案,全面组织自查,认真自纠。

第三阶段是深入检查期。从10月初到11月底,是治理工作的重点检查阶段

李荣融表示,这一阶段,在中央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国资委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情况,组织若干个检查组,按照不低于中央企业户数的20%、每户企业不低于所属子企业户数的20%的比例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深入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而深入检查的重点将会从七类企业产生,其中包括关系国家安全和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和支柱地位的企业;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企业;投资链条较长、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表外资产金额较大的企业;存在大量境外滞留资金、自管社保资金以及从成本费用中提取建立各类基金较多的企业;以前年度发现存在“小金库”的企业以及被举报的企业。

第四阶段则是整改和处理期。从11月末到12月底,在这一阶段,国资委将明确整改政策标准,处理“小金库”资金及其资产,落实相关人员责任。还将探索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今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标志着央企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

会议上,中央治理 “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检查组组长刘建华表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4537个,涉及金额111.27亿元。其中,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的556人,停职处理的289人,党纪政纪处分的618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2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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