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否认中欧互征双反税是贸易战
张斌
2011-05-17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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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斌 中欧贸易冲突近日升级。5月16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补贴,决定自2011年5月1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按初裁确定的各公司的从价补贴率向海关提供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这是中国对欧盟进口产品的首起反补贴调查。两天之前,即5月14日,欧盟委员会刚刚宣布对华铜版纸反倾销反补贴案的结果,裁定对中国企业征收4%-12%的反补贴税和8%-35.1%的反倾销税,这也是欧盟对华的第一起反倾销反补贴案。

5月17日,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姚坚反驳了中欧首次互征双反税是中欧贸易战的开端的说法。

姚坚表示,中国和欧盟的经贸关系密切,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在全球贸易中占到10%左右这样的比重,所以中欧之间存在着贸易方面的法律纠纷并不奇怪,甚至可能会在部分品种方面表现为一个持续的常态,但是整体的比例很低,大概在1%-3%,每年不一样。

但他同时表示,欧盟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对华反倾销调查中采取歧视的、不公正的“替代国”做法的同时,执意对中国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对同一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双重救济,违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姚坚说,我们高度关注欧盟对华所采取的铜版纸的“双反”,主要原因在于欧盟无视中国市场化的进程,采取“双重救济”的措施。至于中国对于欧盟马铃薯“双反”案件的过程,应当说中国商务部也是按照中国业界的申请,具体地,也就是中国的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专业委员会的申请,来做出的裁决。这个专业委员会代表了业界98%的产量。在整个裁决过程中,是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世贸规则进行的,整个过程经历了两个半月,欧盟的相关企业也提供了相应的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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