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政经要闻 > 地方新闻

哈尔滨呼兰区原区委书记傅丰志受贿被判刑16年

  
作者:刘姝媛
发布日期:2007-10-11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纪委获悉,原呼兰区委书记傅丰志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据悉,2007年9月,道里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傅丰志一案。经审理确认,傅丰志于1998年9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先后利用担任中共方正县委书记、中共呼兰县委书记、中共哈尔滨市呼兰区委书记职务的便利,索取、收受多人的贿赂款,并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已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傅丰志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经济观察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姓名:
* 邮箱:
* 昵称:
* 姓名和Email为保密项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05020873号 Copyright 经济观察网2001-2008
网站技术支持:北京海市经纬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