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名厅级干部受贿被判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张晓晖 近日来,重庆四名厅级干部因为涉嫌受贿被重庆法院逐一宣判。这四名厅级干部分别是原渝中区区委副书记郑维、原渝中区副区长王政、原沙平坝区副区长陈明和原江北区委常委传志福。
其中,王政在1999年至2007年6月的六年间,利用职务便利,34次收受地产商贿赂966万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而原江北区委常委传志福,则因为进京跑官要官,花费200余万元而东窗事发,最终法院认定其受贿金额达到399.6万元,终审判决传志福无期徒刑。
原渝中区委副书记郑维6年里收取房地产商贿赂1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原沙平坝区副区长陈明,则因为低价购买门面,构成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王政的妻子,重庆统战部副部长罗静虹则另案处理。
重庆此次公开审判五位厅级干部,显示出重庆政府的反腐决心,对于重庆官场而言,亦引起不小的震动。
市委书记薄熙来新上任之际,民众通过各种途径表示,希望新一届重庆领导班子能够加大治腐力度,整顿重庆干部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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