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政经要闻 > 地方新闻

重庆四名厅级干部受贿被判

  
作者:张晓晖
发布日期:2008-01-23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张晓晖 近日来,重庆四名厅级干部因为涉嫌受贿被重庆法院逐一宣判。这四名厅级干部分别是原渝中区区委副书记郑维、原渝中区副区长王政、原沙平坝区副区长陈明和原江北区委常委传志福。

其中,王政在1999年至2007年6月的六年间,利用职务便利,34次收受地产商贿赂966万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而原江北区委常委传志福,则因为进京跑官要官,花费200余万元而东窗事发,最终法院认定其受贿金额达到399.6万元,终审判决传志福无期徒刑。

原渝中区委副书记郑维6年里收取房地产商贿赂1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原沙平坝区副区长陈明,则因为低价购买门面,构成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王政的妻子,重庆统战部副部长罗静虹则另案处理。

重庆此次公开审判五位厅级干部,显示出重庆政府的反腐决心,对于重庆官场而言,亦引起不小的震动。

市委书记薄熙来新上任之际,民众通过各种途径表示,希望新一届重庆领导班子能够加大治腐力度,整顿重庆干部作风。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经济观察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姓名:
* 邮箱:
* 昵称:
* 姓名和Email为保密项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05020873号 Copyright 经济观察网2001-2008
网站技术支持:北京海市经纬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