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首次受理三鹿奶粉民间索赔诉讼(2)
诉讼费拦住受害患儿
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法律援助团工作人员林铮表示,此前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法律援助团共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6名患儿的索赔诉讼申请,并都已经获得了法院的起诉证据认定。
林铮称,该法院立案庭认为受害人已经具备起诉的证据要件,可以进行起诉,并已经给代理律师发出了缴费通知,只要缴费后,法院就可以正式对本案给予立案。
但是,由于这些索赔家庭的经济状况都比较困难,特别是另外5名受害人的诉讼费金额比较高,他们一时还凑不齐法院立案要收取的诉讼费,现正在办理缓交诉讼费手续,并已回家乡筹款,或是申请开据贫困证明,因此尚未立案。如那名死亡患儿的家长,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要根据原告申请的赔偿额,按比例向原告收取8000余元的诉讼费。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但也同时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法律援助团据此呼吁,法院是否可以考虑减免受害家庭的诉讼费。
林铮称,在这6名提起索赔诉讼的患儿中,已获立案的那名患儿症状最轻,为肾部点状颗粒状结晶。其诉讼费为575元,受害患儿家庭可以承受这个费用,这是法院本次仅对这名受害者的诉讼请求给予立案的原因。
其他5名受害患儿的情况分别是,一名河南的患儿已于去年6月不幸去世。一名山西患儿和一名内蒙古患儿罹患双肾结石、双肾积水。两名北京患儿为单肾结石。林铮表示,由于受害患儿家长的要求,他们不能透露患儿的姓名等具体情况。
林铮表示,这6名受害患儿诉讼索赔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等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根据受害情况不同,分别计算索赔金额。其中,死亡患儿索赔近40万元,包括精神损害赔偿30万元。已经立案的患儿索赔31000元,包括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
而此前,由22家责任企业提供的民事赔偿协议的赔偿标准为,死亡儿童赔偿20万元,重症患儿赔偿3万元,其他受害儿童赔偿2000元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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