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首次受理三鹿奶粉民间索赔诉讼(3)
一个月内开庭 证据成关键
本案受害者代理律师彭剑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在立案后的一个月内开庭审理本案。
对于三鹿已经破产,其核心资产又已被三元收购,将向谁索取赔偿款项的问题,彭剑表示,尽管三鹿集团已经破产,并与北京三元达成了资产收购协议,但这在法律上并不影响受害家庭的索赔,索赔的诉讼主体将由三鹿集团的破产清算组担当被告。
3月4日,北京三元集团以6.165亿元,竞得破产的石家庄三鹿集团首批拍卖资产,也是其核心资产。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于去年9月被正式曝光后,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责令停产,并于去年底进入破产程序。今年2月1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布三鹿集团破产。
至于法院是否会支持受害家庭的索赔要求,彭剑表示,案子肯定能赢。因为只要能证明原告是三鹿奶粉受害者,赔偿就不会成问题。
但法院是否能够支持受害者的索赔金额要求,其关键在于要求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原告即受害人损害后果的严重性,这将是法院是否支持原告的索赔要求的重要考虑因素。
法律援助团工作人员林铮表示,受害人家属,除了要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明书这些身份证件外,还注意提供购买奶粉书证(发票或购物票据或销售商证明等)、奶粉物证(奶粉袋/罐),受害者诊断证明书、化验结果、住院记录、出院通知等医疗单据,以及护理婴幼儿的家长(或其他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医疗期间支出的交通费票据等证据。
林铮表示,由于法院通知律师准备立案证据的时间比较仓促,法律援助团律师会根据有关法律,在未来进一步抓紧完善修改诉讼要求,将会要求受害者同时享受官方赔偿方案规定的,在18周岁前给予免费治疗的待遇。
目前,官方公开的唯一一份关于三聚氰胺奶粉患儿赔偿工作和其后续问题处理的文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在1月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相关疾病医疗费用支付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为保障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而患病婴幼儿的权益,由对此次事件负有责任的企业出资建立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并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管,对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可能发生的与此相关的疾病给予免费治疗。 但该通知中并没有明确赔偿金额标准等关键问题。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林铮坦承,从已有的法院判决经验来看,法院一般对精神损害赔偿都持谨慎态度,支持的金额大多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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