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泳:新闻媒介应推动司法改善
这件事情反映的问题都是老问题,比如司法地方化,导致地方以法治的名义,掩盖一些见不得阳光的东西。整个社会应该有一个共识,保护记者的权益就是保护公众自身,没有记者的报道,很多损害公众权利的问题你都不知道。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依赖于法治环境的改换,司法能不能改变。记者最好的保护自己的方式,是在做报道的时候不能失实。很多阴暗的角落想逃脱记者的监督,如果失实报道,他们会利用你的失实,对你进行打击。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失实是最好的保护自己的原则。
一个尊重言论自由的国家,跟另外一个不同的环境可比性是很小的。对中国来讲,还是要从中国的现实出发,新闻媒介应该努力成为推动司法改善的重要动力。并且,媒体自身彼此的呼应也很重要,今天一个报社的记者被通缉被抓,明天可能就是另一个报社的记者。媒体自身一定要有共同体的意识,如果我们不能就问题表达自己的抗议和质疑,这个事情少数只手遮天的人就遮住了。
相关新闻
- 新闻出版总署:保护记者正常合法的舆论监督权 2010-08-01
- 最强公权力控制舆论监督非常危险 2010-08-01
- 新闻法为何千呼万唤不出来? 2010-07-31
- 我们信奉同样的光明与美好 2010-07-31
- 在重商主义时代站在记者一边 2010-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