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大幅提高医院护理费 一级护理涨9倍
张然
2010-10-20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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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然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医院护理收费拟大幅提高。其中,一级护理每天拟从7元提高到90元。卫生局相关人士表示,原标准过低致医院亏损,损害了护士的积极性,不利于医院的正常护理工作。该相关人士表示,正力争推动护理费用纳入医保,从而不增加患者负担。

据了解,北京市部分医院已试点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近半年时间,患者陪住率下降了30%至50%,试点病区陪住率下降了30%至50%,患者自聘护工减少,患者满意度达96.6%,北京卫生局表示,明年此举还将在全市推广。

但是,现在的护理收费不足成本的十分之一,不足以维持护理人员的积极性。据上述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北京市拟将一级护理费从每天7元提高到90元,二级护理拟从5元提高到70元,三级护理从3元提高到50元。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的护理费收费标准仍然沿用1999年制定的《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该标准规定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每日标准分别是25元、7元、5元、3元,三级医院可在此基础上加收2元,二级医院可加收1元。

据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陈静介绍,市卫生局对400多家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结果显示,护理收费占医院总收入不足0.5%。目前用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所有投入均由医院承担。“很多医院都是凭着责任感在做,但要长期发展,必须要有政策支持”,多家医院负责人表示,护理服务价格已成为制约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进一步推广的根源。

据了解,目前,部分省市已经试点提高护理服务收费,如江苏最高服务收费涨到每人每日90元;安徽则将一、二、三级护理费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日50、40、30元。

今年3月份,市卫生局在全市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北京地区共38家三级医院、27家二级医院申报为试点医院。据了解,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指的是由护士承担全部的基础护理工作,包括洗头、洗脚、翻身,患者不需要再自请护工,并且实行护士责任制,患者从入院到出院只对应一名护士,由责任护士全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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