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责任方上海佳艺财报迷雾 年收入1.1亿净利仅30万(2)
仇子明 陈哲
2010-11-19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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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单位有“火灾前科”

其实,上海佳艺,还并非上述项目的总包方,而是分包方。总包方为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简称:静安建总)。静安建总,原名上海市静安区住宅建筑工程公司,为国家建设部审核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系静安区建交委全资控股的国资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放。董放生于1951年2月,除了执掌静安总建外,同时也是上海申城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该公司亦系国企,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金4500万元,公司住所与静安建总同处于静安区陕西北路462号。

与上海佳艺屡因安全生产问题被点名一样,在上海城乡建交委公布的“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企业名单”中,静安建总与前者双双上榜,但比前者更可怕的是,静安建总在2010年7月7日,也就是世博期间,还烧起了一把火。

记者获悉,由该公司担任总施工方的上海百乐门大酒店装饰装修工程,因施工不规范烧损外墙保温材料,造成火灾。《关于百乐门大酒店“7.7”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责成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对分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要求各有关单位的领导一定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一方平安。”

一位沪上资深房产建筑界人士说,7月7日的失火并没有闹大,所以静安建总并未吸取教训。7月7日过去不到两个月,即今年9月,由静安建总总包、上海佳艺分包的胶州公寓“节能保温总和整治项目”开始动工。“如此差的管理质量,还有前科,还能够竞标成功胶州路教师公寓改造项目,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很可能项目的背后有相关领导协助安排,承包商都是内定的,而竞标成为了一种仪式,其竞标商也就是派来陪标的,大家相互间有默契,互相坐庄,互给面子。”上述房建人士如是说,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虽然可以将承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同时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在进行分包。

由此,静安建总、上海佳艺已构成涉嫌违法。

缘何静安建总、上海佳艺安全问题不过关,依然能频频获得静安区政府的众多项目,由那位具体的政府官员批复同意?以及上海佳艺令人看不懂的财务数据背后隐藏了什么?记者将予以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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