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皇宫”负责人:无法可依何来违法
吴娓婷
2011-04-1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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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吴娓婷 日前,本网从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下称“海上皇宫”)获悉,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已就“海上皇宫”起诉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一案正式立案,并将择日审理。“海上皇宫”向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第二份行政诉讼状,起诉龙岗区海洋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法院已接收相关材料。

本网就起诉一事专访“海上皇宫”负责人郭奎章,他陈述了起诉的理由:海域使用无论有无法可依,他都是在理的一方。郭奎章希望通过起诉,指出事件过程中相关部门没有给予其公司申诉渠道,也没有认真研究事情的来龙去脉。他有信心,相关部门发证后收回、进行二次处罚,必定要赔偿,估算金额达到一亿。

“海上浮着物如果确实无法可依,那说明我是正确的。”郭奎章表示:“根据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不可做,就不能视为违法。”

“如果有法可依,我也还会问下相关部门:为什么有法规定,海上建筑要获得海域使用证,却不给海上建筑物发放海域使用证?不仅不给我,广东省境内上千个海上浮着物也都没有证件。”郭奎章说。

让其感觉郁闷的是,自2003年建成以来,“海上皇宫”就开始申办海域使用证,相关材料“要啥给啥”。而相关部门不予发证,反过头来指“海上皇宫”无证占用海域。“为什么办证时说无法可依、不给办,到拆除的时候却说我违法?”郭奎章说。

为了申办证件,“海上皇宫”表示愿意按照符合相关海域使用性质规定进行整改。“楼房变平房也行;哪怕说建筑太漂亮,改成破破烂烂的小木屋也行。”郭奎章半开玩笑地说。这种举动曾顺利将“海上皇宫”合法化。2010年5月,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启动对“海上皇宫”的拆解执行工作。2011年2月,经简单拆解并增加了养殖鱼排后,“海上皇宫”顺利拿到了“准生证”——“休闲渔业证”。

然而,今年3月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发布消息称:“海上皇宫”属于非法占用海域,突然收回证件,4月8日即实施拆除行动。

从发证到突然收回证件,郭奎章说除了收到通知外,没有接触相关部门的人士,也没有申诉的机会。

“海上皇宫”认为,相比这次的事件,政府在2010年第一次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比较谨慎。据透露,当时深圳市和龙岗区的法院、市海洋局都派员作现场调研,把申办手续和材料都详细研究过。并且聘请了法律专家作相关讨论。

“据我们了解当时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确实是法律空白。按照国家法规,使用海域必须办理海域使用证,但现实是中国所有海上鱼排、餐厅、建筑物都没有发过证件。法律和现实是矛盾的。”郭奎章介绍。而另外一个角度则在法律没有明确界定、现实没有给海上漂浮物发过证件的情况下, 从未来是否会对社会有害的角度进行讨论。该观点认为,“海上皇宫”终究是投资上亿的社会资源,且对公众开放,有益于社会。

    据悉,“海上皇宫”此前愿捐给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作为海上研发基地,与东航邮轮也有收购方面的洽谈。政府方面,香港和海南的有关部门曾前往“海上皇宫”调研,希望转移建筑或发展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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