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火锅店店主用福尔马林泡毛肚被刑拘
言咏
2011-05-0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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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言咏 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得的消息显示,重庆沙区太和老火锅店用福尔马林溶液浸泡毛肚,近日被当地食药监分局罚款、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该店老板已送沙区公安分局追究刑事责任。

据中广网报道,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5月4日介绍称,沙区食药监分局近日在沙坪坝区太和老火锅店检查时,执法人员从存放食品的楼阁、厨房里分别搜出一桶重2公斤的福尔马林溶液和三瓶重0.9公斤无名红色溶液,同时对经营的鲜毛肚和鸭肠现场抽检,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经过检验,该中心出具《卫生检验报告》显示,甲醛含量不符合DB50/37-2001标准。业主朱太和承认自己用福尔马林溶液浸泡毛肚。

目前沙区公安分局已对业主朱太和刑事拘留,并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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