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水扁再次“无保释放” 特侦组抗告失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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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团吁特侦组再提抗告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12月19日表示,法官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的条件令人无法接受,呼吁特侦组立即再提出抗告。
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杨琼璎表示,“特侦组不会办案”,陈水扁才未被羁押。她说,“检察总长”陈聪明曾说过“陈水扁未羁押,将来对于证人的调查会有妨碍”;党团建请特侦组检察官立即再次提出抗告。
党团副书记长罗淑蕾表示,特侦组检察官当初起诉陈水扁时未具体求刑,办案经验不足,起诉理由与抗告理由几乎一样,更审法官也是原审法官,当然不会改变判决结果。
国民党“立委”吴清池表示,法官周占春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的条件包括应遵期到庭及不得对本案相关人实施危害或恐吓,相当荒谬,对于全民及司法而言,简直是“罄竹难书”。
检察官无奈不提抗告
对于陈水扁当庭获释,最惊讶的莫过于特侦组的检察官,其中莅庭的3名检察官(越方如、李海龙和周士榆)似乎有些无奈,显得有些落寞地从北检离开。
19日凌晨1点多,检察官越方如拖着疲累的身躯,快步地走出台北地院,虽然勉强挤出笑容,但对于陈水扁当庭获释,显得有些无奈。
台湾舆论称,这么多的努力辛苦,特侦组希望能将陈水扁继续还押,最后却不从人愿,如今虽然可以短暂回家休息,但起诉却又是另一个开始,接下来如何在法庭上提出让法官信服的证据,与陈水扁进行攻防,又是另一个挑战。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表示,特侦组尊重法院判决,将不会对此提出抗告。外界询问陈云南,陈水扁获释对后续特侦组侦办动作有没有影响?陈云南表示,目前还看不出来,但是即使有影响也没有办法。
不满法院决定民众讥讽
对于陈水扁获释,大多数台湾民众对于法院这样的裁定结果表示不满。有台湾网友调侃说是扁妈拜惠安宫“显灵”,才让这个过气政客得以自由;更有网友说台湾“司法已死”。
根据台湾媒体民调,对于陈水扁获释,不赞成的台湾民众将近52%,赞成只有24%,跟没有意见的比例差不多。
这次特侦组的表现,有46.7%民众满意,不满意的有25.1%,另外的28.2%没有意见。民众看扁家弊案的发展,有49%的人肯定“司法”独立,15%的民众感觉政治迫害。
根据民调来看,大多数的民众还是希望陈水扁还押看守所,但法院最后作出当庭释放的决议,想必已经布好下一步棋。
资料:陈水扁涉及案件一览
■“机要费”案
案件:陈水扁与吴淑珍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机要费”,共计新台币1亿零415万2395元(约合人民币3250万元)
罪名:侵占公有财物罪
处罚:最高处以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龙潭购地案
案件:陈水扁利用职权,收受贿款,和吴淑珍获得贿款新台币1亿元和600万美元 (共计约合人民币6000万元)
罪名: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
处罚: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南港展览馆案
案件:吴淑珍于2003年、2004年间,协助他人取得“经济部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标案,收受贿款273.5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874万元)
罪名:职务上收受贿赂罪
处罚:最高处以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洗钱案
案件:为隐匿上述因重大犯罪所得的财物,陈水扁、吴淑珍通过他人的协助,分别以掩饰、收受、寄藏或代为寻觅不知情人士帮忙汇款等方法,将上述犯罪所得的款项汇到境外银行隐匿
罪名:《洗钱防制法》中的洗钱罪
处罚:根据实际情形判处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律师表示,若罪名成立,陈水扁面临的刑期可能至少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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