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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贪”一审判决,原苏州副市长死刑

  
作者:韦承武
发布日期:2008-10-23

网络版专稿 实习记者 韦承武 经过4年多时间的漫长审查,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10月23日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中国第一贪”?

姜人杰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同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职。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苏州鼎立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某、苏州市华业百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苏州天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某某、苏州市友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凌某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姜人杰把苏州害惨了!苏州的形象一贯很好,各种反腐制度比较健全,没想到竟然发生这种事,竟然有这么大的漏洞。”苏州一位官员感叹说。

某中央级权威媒体曾经这样评价苏州政府:“20多年来,苏州市出现了一种‘百官共廉’的可喜现象。”这个“百官共廉”所指的是,20多年来,苏州市(地)委书记中,没有一人因腐败问题受到处分;近10年,苏州市的历任市委书记、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以及下属各县级市四套班子的近100名“一把手”,在任职期间也无一受到过党纪、国法的处分。

然而,副市长姜人杰的落马,宣告了苏州“百官共廉”神话的结束。

1亿!姜人杰涉嫌受贿金额之高可谓是天文数字。如果这个数字最后确定属实的话,将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大一件受贿案。

漫长的审查

姜人杰的受贿案经历了长达4年多时间的审查。

2004年7月7日,在苏州举行的世界遗产大会结束之后不久,公众就再也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也没有见到他在电视上公开露面了。随后的种种迹象表明,姜确实“出事”了。2004年7月7日,苏州的官方网站上,在“市长专页”上的“市长简历”一栏,8名市长、副市长的简历中仍然存有姜的简历;在“市长分工”一栏,也清楚写着:“姜人杰同志分工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市政公用、邮政、电信、园林和绿化、房管、房改、房地产开发、防震抗灾、人防工作。”但是在“市长信箱”一栏,却只有其他7名市长、副市长的信箱,唯独没有了姜人杰的信箱。

2005年1月7日,苏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他的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其苏州市副市长职务同时被免。免职原因,江苏省纪委《关于姜人杰问题的情况说明》表述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2005年10月27日,姜人杰被“双规”的消息开始公之于众。随后,此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交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细致审查,于2006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被告人姜人杰提起公诉。

一直到2008年10月2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姜人杰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姜人杰提出了上诉。

姜人杰简历

1948年出生于苏州市原吴江县震泽镇,1964年到震泽镇附近红心大队插队,后任公社文化站站长;1982年被选送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1985年任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厂长、党委书记,1987年调入吴江县政府任副县长;1990年被调往苏州市任外事办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任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等职,2001年出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分管城建管理、交通、市政、房改、房地产开发、人防等13大类工作,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建投资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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