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级事业单位国资处置“收支两条线”
网络版专稿 记者 宋清华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和原则、管理体制、管理职责、审批程序、日常监管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确立目标原则。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二、理顺管理体制。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三、明确管理职责。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财政部是负责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四、规范配置程序。明确了中央级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报批程序。五、严格日常监管。中央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遵循投资回报、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等原则,并进行可行性论证。 六、完善收入管理。中央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取得的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国库收缴管理的规定上缴中央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七、强调制度建设。要求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办法报财政部和主管部门备案。
事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显示,截止2006年底,全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5.96万亿元,净资产3.9万亿元。其中,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0.93万亿元,净资产0.65万亿元。近几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每年都以10%以上的较高速度增长,其总体规模和占国有资产的比重将越来越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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