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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康健为“医改”开“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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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3-10

此次两会,医疗卫生改革成为最引人关注的话题。作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海南省委副主委,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康健,在他递交的提案中语出惊人,认为现行政策不利于解决“药价虚高”等问题。矛头直指药价以及药品供销的流通领域。 

众所周知,近几年“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非常突出。康健告诉记者,长期“以药养医”的结果就是医疗机构大量采购和使用高价位药品,很多质量有保证的低价药品越来越得不到采用。最终导致高价药在临床上广泛使用,患者的药费支出就不容易降下来。显然,这不利于解决“药价虚高”、“看病贵”等问题,违背了政府出台政策的初衷。 

康健委员说,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供应是医改的四大基本体系之一,发改委、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医保、药监、药厂、医药公司等诸多机构参与其中,涉及众多复杂的环节和流程。现行政策不利于解决“药价虚高”等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在药品采购领域引入专业中介组织,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药品作价政策,充分发挥其专业化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保障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高效运行,从而推动新医改的顺利发展。 

针对“药价虚高”的问题,政协委员康健开出的“药方”则是继续加大对药品顺加作价定价机制的调整,政府委托具有专业经验和能力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来组织实施,并根据市场交易“量价关系”等商品规律,以明确最低采购数量和付款条件的集中询价采购方式来开展药品的集中采购。之所以能开出这样的“药方”,是因为康健在对浙江“医改”的实地考察中已经看到“对症下药”所取得的良好效果。康健说:“浙江宁波等地区通过对药品顺加作价定价机制的调整试点,已经取得非常不错的效果,形成了多方共同促进合理用药、药价回落的合力,实现了患者、医疗机构、企业等合理利益共赢的长效机制,切实达到了药品价格回落的效果。” 

据记者了解,我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主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实行顺加作价,即以实际中标/采购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15%的购销差率确定销售价格。由于财政拨款不足,政府每年的投入仅占医院总收入的7%-8%,公立医疗机构长久以来都离不开“以药养医”,目前药品收入占到医院整体收入的40-70%。在这种现实环境下的药品“顺加作价”政策,忽略了医院在采购药品时存在的经营性质和趋利动机,因为“高买高卖、低买低卖”,所以医疗机构缺乏压低药品采购进价的动力和积极性,形成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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