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2007-04-18
订阅

央行要求企业债发行以Shibor为基准利率

经济观察网讯 综合外电 消息人士透露,央行要求以后固息企业债发行均使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作为基准,此举或有利于加快Shibor成为市场基准利率的进程。

一位人士向道琼斯通讯社透露,中国央行和发改委周二下午与企业债承销商召开了会议,央行官员在会议上表达了这一新的要求。

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表示,央行货币政策司官员郭建伟在会上表示,以后发行的固息企业债向央行申报利率时要使用1年期Shibor加上一定的利差区间。

目前中国企业债发行利率需获得中国央行批准。

消息人士还表示,郭建伟建议使用1年期Shibor作为基准,是因为这一利率较为稳定。

Shibor是由16家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朮平均利率。这16家商业银行均是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经观招聘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订阅中心 | 友情链接
经济观察网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备10027651号 Copyright 经济观察网200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