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行董事会批准设立金融租赁子公司
经济观察网讯 交通银行今天称,公司董事会批准了设立金融租赁子公司的计划。该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以资产计,交行是中国第五大银行。
交通银行称,尚未决定将该金融租赁公司注册地定在北京还是上海。汇丰持有交通银行18.6%的股权。
金融租赁公司可从事本、外币租赁业务,包括提供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以及债券发行等。
中国银监会于2月份修订了相关法规,允许国内银行成立金融租赁子公司。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后,国内银行曾被迫停止了此项业务。
目前为止,国务院已批准了5家中资银行成立金融租赁子公司。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5家银行分别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来源: 解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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