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终可在银行间市场发债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 胡蓉萍 本周五(19日)中石化财务公司将率先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这将会为债市增添新的债券品种,完善债券品种结构。
2007年7月,银监会下发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财务公司发债的各项条件和程序。直到本次中石化财务公司将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可以说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到目前为止,我国财务公司总计80家,其中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开立托管账户的有60家,占财务公司机构总数的75%。
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12月末,74家财务公司资产规模达8581.40亿元,所有者权益647.91亿元,利润92.60亿元,不良资产比率0.81%,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6%。
有关财务公司发行债券融资的规定早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就已经有所体现,但该办法没有对财务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发行方式、审批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
2005年4月,人民银行颁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使财务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成为可能。
从1987年中国第一家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算起,财务公司这类特殊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已经存在整整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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