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之外?中信证券涉水金融衍生品(2)
王玉 胡蓉萍
07:06
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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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担忧风控

不过,一位券商人士称,目前国内利率互换交易基于投机的比例占更多,虽然利率互换的产生本来是基于对冲风险的目的,但机构似乎并不满足于此。

也正是基于对投机行为以及对券商风控能力的担忧,监管层对于证券公司利率互换的监管非常严格。

目前,在我国利率互换市场上较为活跃的机构主要为国有大行和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大多还不能从事这一交易。目前国内已经进行利率互换业务制度备案的机构达到了66家,但获得资格的券商目前只有少数几家。

根据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做利率互换只能自营,不能做代客理财,但允许券商进行撮合交易赚取佣金,即可以以不超过自有头寸的债务面值做利率互换,或从事中介,并收取一定中介费。

本报获得的证监会对中金公司从事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业务的无异议函也表明了这种态度,这份函称证券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利率互换业务,禁止使用客户资金从事该项业务,利率互换净头寸不得超过公司自营业务所持有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等债券的面值综合。

但在实际的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只需要付出并不多的保证金,目前一些机构将利率互换协议看作是一个对赌协议。

在中信证券内部对于利率互换业务的探索讨论中,交易方式之一就是先替企业做贷款,把浮动利率换成固定的利率,然后再拿到利率互换市场去做交易。

不过据了解,中信证券的此项交易的具体方式仍然在内部流程和同监管部门的沟通阶段,并没有明确最终会怎么进行,实质性开展也仍需一段时间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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