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数据:一季度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927亿美元
欧阳晓红
08:45
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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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欧阳晓红 日前,自3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首次公布2009年银行代客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后,再次公布了今年一季度的数据,该数据显示,一季度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927亿美元。

外管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3月各月银行代客结汇分别为940亿美元、763亿美元、1000亿美元,合计2703亿美元;各月银行代客售汇分别为538亿美元、545亿美元、693亿美元,合计1776亿美元;各月银行代客结售汇差额分别为402亿美元、218亿美元、307亿美元,合计顺差927亿美元。

何谓银行代客结售汇?即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
外管局表示,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不过,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而今年1至3月各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分别为1323亿美元、1081亿美元、1418亿美元,合计3822亿美元;各月境内银行代客对外付款分别为1021亿美元、930亿美元、1258亿美元,合计3209亿美元;各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差额分别为302亿美元、151亿美元、160亿美元,合计顺收613亿美元。

自今年开始,外管局将按季对外公布月度银行代客结售汇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外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此举旨在让市场主体更好地分析判断外汇形势,便于市场主体做出正确的市场决策。

此外,尤值得一提的是,与此同时,外管局还发布了《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简称《操作规程》),并替代此前实施的试行版操作规程。外管局称,此举旨在规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

与试行版本相比,《操作规程》体现出的调整包括将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间发生的收付款纳入涉外收付款的统计范畴;以及将对私涉外收入申报限额由2000美元提高至3000美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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