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与新加坡签署1500亿货币互换协议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韩渃凡 中国人民银行7月23日下午公布,为了推动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2010年7月23日在北京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该协议互换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货币互换的目的在于降低筹资成本及防止汇率变动风险造成的损失。
自2008年12月以来,中国央行已与7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人民币正向区域性货币迈进。
相关新闻
- 央行两月来来首度资金净回笼 2010-07-22
- 汇改五年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2% 2010-07-22
- 全球金融政策——央行的责任 2010-07-19
- 以央行行长为锚的货币制度 2010-07-18
- “流动性之死”的预言(7月7日) 201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