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合作
程志云
2011-01-13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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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程志云  113日,央行副行长易纲撰文指出,十二五时期,人民银行将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金融合作。

易纲是在《十一五时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对外交往与合作》一文中做出上述表态。

易纲指出,“十二五”时期,人民银行将继续认真贯彻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推动国际经济金融体系的改革,进一步提高中国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促进国际经济金融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引导和推动区域合作进程,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金融合作,努力营造有利的国际经济金融环境,为国内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和金融改革做出积极的贡献。

实际上,在金融危机的应对过程中,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人民银行先后与韩国、香港、马来西亚、印尼、白俄罗斯、阿根廷、冰岛、新加坡央行/货币当局签署了8份总规模为8035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通过签署互换协议,缓解对方国家的流动性紧张状况、确保双边外贸的正常进行,显著增强了对区域经济和金融市场的信心。

人民银行还牵头成立了“与泛美行合作联系机制”,以及十家企业参加的“与泛美行合作企业联系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与泛美行开展合作,对于支持企业走出去和促进经济复苏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在区域金融合作领域的参与力度不断加大,主导地位稳步提升,尤其在外汇储备库、债券市场、区域监督机制、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机制及与独联体国家金融合作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与成果。同时不断推进与东新澳央行组织(SEANZA)等区域央行组织的交流与沟通,有力地促进了与区域央行组织之间的合作。积极参加“伊斯兰金融服务委员会”各项活动,加强与伊斯兰国家在金融领域的友好交流。

人民银行于2007年在EMEAP框架下推动成立了货币与金融稳定委员会并担任了委员会首任主席,这标志着东亚货币与金融稳定建设进入机制化阶段,大大增强了东亚应对危机的集体协作能力。人民银行在担任主席期间,面对不断恶化的国际金融危机,积极主动协调各方,研究应对措施,并牵头发布了联合声明,向外界传达了EMEAP应对金融危机、加强合作的意愿,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关注,突出了中国在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中的领导形象。

2008年底,中日韩三国央行对外发布联合声明,宣布建立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机制。人民银行于2009年主办了第一次行长会议。这一机制是中日韩领导人峰会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着三国央行合作更为深入,对于促进区域的整体经济金融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20091224日,“10+3(东盟加中、日、韩)各成员签署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正式成立总规模为12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库,中方份额占到了32%,和日本并列成为最大出资国。外汇储备库的最终建立是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清迈倡议多边化的重大成果,标志着东亚地区的多边救助机制从设想变为现实,在东亚金融合作过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在中俄总理会晤委员会金融合作分委会的框架下积极推动中俄边贸本币结算工作以及人民币和卢布挂牌交易,中俄金融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与哈萨克斯坦建立了中哈金融合作机制,稳步推进两国金融领域合作。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促进与独联体有关国家的双边能源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合作。积极推动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多边金融合作,与成员国探讨共同应对金融危机及加强区域内经济金融发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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