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监管层抽查信托公司、租赁公司中长贷
程志云
2011-01-2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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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程志云 就在最近不少信托公司、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接到银监会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对截至201012月底的中长期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提交相应的自查报告。

据悉,按照监管层的要求,所谓中长期贷款是指各家机构所发放的单笔固贷和流动资金贷款,按单笔合同计算,信托公司1年期以上,财务公司3年期以上,金融租赁3年期以上,合同金额1亿以上的贷款项目。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按照银监会的要求,三类公司应在1月底之前按照属地上报中长期贷款的情况,而各地银监局则对辖内机构的中长期贷款进行抽查,并于2月底之前将结果上报总会。

“未来2年是信托公司、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中长期贷款还款高峰,监管层有意提前拉响警钟,布控地方融资平台等中长期贷款风险。”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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