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汇市场“扩容” 企业或个人可参与货币掉期
欧阳晓红
2011-02-0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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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欧阳晓红  再过一个月,企业或有贸易投资背景的个人通过银行可办理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 

这是旨在让经济主体规避汇率风险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做大”境内外汇市场的又一力措;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升级之进程非常明显。

131日,外管局发布《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在银行对客户市场推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通知》自201131日起实施。

外管局表示,20057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我国外汇市场交易品种日趋丰富,银行对客户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远期和外汇掉期交易稳步发展。20078月,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

“现在,为进一步满足市场主体规避汇率风险的需求,不断推动外汇市场发展,将在银行对客户市场推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外管局方面表示。

《通知》简化了市场准入管理,凡取得对客户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经营资格满1年的银行,可以直接对客户开办货币掉期业务,外管局不再实施事前资格审批;其次是便利市场交易,银行对客户办理货币掉期业务的币种、期限等交易要素由银行自行确定;再者货币掉期中的利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贷款利率的管理规定。

外管局表示,《通知》的发布将为企业规避汇率、利率风险提供更多工具选择,对于促进境内外汇市场发展、提高企业避险意识和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一位外管局人士说,原来,货币掉期业务只是在同业银行间市场可以做,现在推广至客户端;客户并非单指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原则,凡是符合条件、有贸易或投资背景的个人亦可以参与货币掉期,但需要另设结算账户。

“基于完善外汇市场交易品种,做大市场规模,规避汇率风险的考虑,一般外汇市场具备的交易工具,如远期、掉期,包括期权、期货等,都会慢慢推出来。”上述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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