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员工自杀索赔百万 律师称补偿数万元
肖君秀
2011-05-20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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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肖君秀 平安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客户经理段彬祺于13日晚在家跳楼自杀,平安银行与其家属的赔偿要求未能达成一致,双立仍处于僵持状态。 

据记者了解到,平安银行方面初步拟定的补偿方案总计为29.2479万元,其中由三部分组成,一为抚恤金25万元,二是死者个人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和5月份11天薪金总计4.2万,三是死者欠公司479元的信用卡钱不再追要。 

但是家属认为,死者自杀是由于平安的考核严厉“心理压力大”造成,所以希望平安银行赔偿150万—200万。 

据此前媒体报道,平安银行方面称死者生前患有抑郁症,其家属也承认死者生前患有抑郁症,5月10日其母日赔伴到深圳某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轻度抑郁症”,医生称服药半月即可。也就是说死者跳楼的5月13日,还是患病治疗的第三天。                    

那么,对于一个抑郁患者,工作压力大是否成为自杀的决定因素呢?深圳北大医院从事心理治疗的主任医师、医学博士李思特称,“抑郁症患者自杀外界只是一个条件性因素,不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任何外界条件都可能引发抑郁症自杀。” 

李思特解释说,抑郁症成为痛苦的放大器,遇到任何事情都会想得特别多,往往一点点小事就想不开,将痛苦无限地放大,“并不是单纯的工作压力,任何事情都会(自杀),哪怕跟人随便说两句话感觉不对劲,也会很不愉快甚至产生自杀行为……” 

李思特表示,抑郁症是一种疾病,像感冒一样会反复发作,在发病期间要采取正确的措施,并不是在家休息就可以,要请心理医生、精神科医生诊断,药物治疗是关键,“患抑郁症跟意志力、自我调节能力、文化程度、外界压力均无关,也不是一个人的缺陷,智力好的人也容易得。” 

目前,警方已确认其为自杀,那么平安银行应该赔偿吗?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方俊称,因公死亡赔偿要符合三个条件,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公死亡,由于死者于晚上11时在家自杀,属于非公伤死亡,无需进行赔偿,单位只需按规定进行补偿。 

方俊表示,补偿按深圳市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包括丧葬费(3个月的工资);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深圳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3元,如果以此标准计死者总补偿金额约为5.9万元。 

平安银行方面称,之所以抚血金给出25万的方案,是按照最高标准来做,同时考虑死者家里处于农村、生活困难、以及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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