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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首罚老鼠仓 加大对基金经理管理力度

  
作者:严钰
发布日期:2008-04-22

网络版专稿 记者 严钰 4月21日,备受市场关注的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终于有了结果,证监会召开会议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唐建、王黎敏违反证券法规案作出处理,取消两人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五十万元。对唐建实行终身市场禁入,对王黎敏实行七年市场禁入。这是基金经理首次受到管理层的处罚。

证监会披露,王黎敏任职南方基金期间,操作“王法林”账户买卖“太钢不锈”和“柳钢股份”股票,为该账户非法获利150.9万元。唐建是成长先锋基金原经理,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所控制的证券账户交易“新疆众和”股票,为自己及他人非法获利152.72万元。为此,证监会宣布取消唐建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唐建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认定唐建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在基金行业里,所谓的“老鼠仓”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在使用公有资金拉升某只股票之前,先用个人资金在低位买入该股票,待用公有资金将股价拉升到高位后,其率先卖出个人仓位进而获利的行为。而参与基金投资的机构和普通“基民”的资金则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险,这显然会对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目前,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已达2.5万亿元左右,其持股市值占沪深股市流通市值的23%,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总户数超过1.6亿户,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募基金行业和基金管理公司的信任。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基金公司的监管,对基金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证监会表示,对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人员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管理:

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健全投资管理人员利益冲突相关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可能导致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

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健全通信管理制度,确保在工作时间对投资管理人员各类通信工具实施有效监控;

研究建立基金经理注册制度,规范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有序流动;

对基金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和新产品的发行要与公司人才储备情况、投资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等统筹考虑;

加大派出机构对辖区公司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力度;

对于公司因疏于管理导致投资管理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或者违法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的,将对公司采取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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