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联手长城资产尝试中小企业贷款外包
胡蓉萍
2010-11-04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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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胡蓉萍 近日,在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上,华夏银行(下称“华夏”)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下称“长城”)正在开展一项新的合作。

华夏外包一部分贷款营销业务给长城,而长城为这些中小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进行尽职调查,最后三方签订贷款协议。贷款到期如果企业未按时还款,则由长城以对价收购给华夏银行该不良资产。长城与华夏开展此新业务,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也有利于长城的商业化转型发展。

本报获悉长城已在10月18日结束了北京、天津和杭州三个试点办事处业务人员的培训,正式准备开展业务。

曾与华夏在此项合作中擦肩而过的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人士评论说:“对华夏来讲,找到了一只新的营销队伍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中单位成本较高的实际情况,并且通过向长城让利一定程度上转移了贷款风险;而对长城来说,这是一项中间业务收入的来源。”

分段贷款利率

长城相关人士透露,该项合作业务的企业贷款主要针对中小企业、期限以一年期为主、贷款金额在2000万以下、利率分为贷款期限范围内和逾期后这两段。

“在这些中小企业有相关抵押品的前提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大概为基准利率上浮10%,如果按时还款,则长城可以获得大概2%的年化收益,逾期之后自动跳转到了基准利率上浮50%,全额收购该资产的长城向贷款客户主张这一利率将得到支持。”上述长城人士表示。

而据此前参与该业务的人士透露,华夏银行与资产公司曾经想过用中小企业接力贷的方式进行合作,也就是在贷款期限内就分成由低向高设定为二档或三档计利息。甚至有消息说,当时曾经设计该产品交易结构中的逾期后利率为基准利率的三倍左右。

“每段利息不同太复杂了,还是分为贷款期限内和期限外两段比较简单。我们希望做得更稳妥一些,也希望让利中小企业,希望能找到更多有抵押品的优质中小企业,所以降低了利率。”上述长城人士表示。

“该项业务的目的是主要立足于中小企业发展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长城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该项业务具体负责人谭运财表示。

该项合作可由华夏银行向长城推荐中小企业客户,也可以由长城向华夏推荐客户,双方一起进行尽职调查后由长城就具体项目出具书面业务合作意见书推荐给华夏银行然后经审核后签订三方协议。因此在判断贷款客户上,长城把握这第一道关口。客户选择的标准主要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效益和财务指标较好、贷款项目合理、企业高管没有不良的商业记录,而且最好有足额的抵押品,以房地产抵押品为主。

华夏银行一位支行行长则称华夏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都是上浮利率,至少上浮10%,有的是10%到20%不等。

合作模式双赢

这一业务模式是去年底华夏与长城北京办事处在业务联系中探讨产生的,经由北京办事处向长城总公司汇报研讨,最后华夏银行总行和长城总公司协商,合作模式才最终定型。

7月12日,双方就中小企业业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而具体的合作细节则是在8月底9月初谈定。

华夏银行对外表示,华夏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作为服务中小企业的专营机构以来,积极探索与金融同业共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此次和长城的合作正是华夏银行创新业务机制,缓释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一种具体表现。

“目前来看,我行贷款客户中近60%的客户是中小企业,到年末这些企业的贷款余额将会超过1000亿元。今年前8个月,华夏银行贷款增速约为22%,而小企业贷款增速为33.9%,远高于平均贷款增速。”华夏银行行长樊大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华夏银行10月29日刚刚公布的三季报显示,截至三季度末,该行总资产10107.91亿元,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45.27亿元,同比增长71.32%。

“总行希望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但对于我们真正下面做业务的来说,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的单位成本依然过高,和长城的合作一定程度上能解决部分问题。”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一位支行行长对本报表示。

业内人士则表示华夏银行选择在贷款出现不良之前就设计好转移不良贷款的机制,也是出于对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的担忧。

樊大志曾对媒体坦言,到现在没有找到真正从根本上破解小企业融资难的方案,但华夏银行一些有益的尝试还是获得了积极的效果。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此前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也有关于金融同业开展资产转让的指导思路。

而对于曾从银行剥离出来的资产管理公司而言,这项业务不单单是重新做回银行贷款业务赚点中间业务和不良贷款处置收益那么简单。

谭运财说:“我们是有长远战略考虑的,希望更多地利用这些合作展开并形成一定规模之后,对企业信用进行分类,用这些信用记录样本来建立一个企业信用评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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