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期货有望获牌照 证监会起草管理办法
田芸
2010-09-21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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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田芸 在下发了《期货公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试行办法》(内部征求意见稿)之后不久,中国证券业监督委员会开始起草期货公司从事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的成型将促成又一个新牌照下发。期货业在翘首期盼投资咨询、境外期货和CTA三大新牌照之时,大变革的趋势愈发明朗化。 

“外盘”牌照 

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透露,目前证监会期货二部正在制定中国期货公司从事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的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发点,是满足国内现货企业对于使用境外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急迫需求。 

“证监会的调查研究发现,国内现货企业的确存在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的很大需求,但我们的期货公司能不能担起真正的责任。满足这些企业的需要是个挑战。”姜洋说,“推进期货公司从事境外期货经纪业务,逐步改变目前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由境外中介机构垄断的现状。” 

国内期货市场发育早期曾滥用境外期货投机甚或欺诈,监管机构一直以来严禁期货公司从事境外期货经纪业务。 

然而国内机构对于境外期货的需求却始终坚挺。长期以来,我国一批以大型国企为代表的现货企业在国外存在较大的风险敞口,需要参与境外期货交易以进行风险对冲。在中国期货公司不能承担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的背景下,许多国企转向与境外金融机构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而境外期货经纪业务也由境外中介机构垄断。近两年尤其是金融危机期间国企进行衍生品交易造成了较大争议。 

而另一方面,全国160余家期货公司则因只能依赖境内期货经纪业务为生,竞争同质化现象严重,盈利能力很差。 

许多期货公司走入灰色地带,以较为隐蔽的方式从事境外期货经纪业务。“期货公司靠做‘内盘’经纪业务根本无法生存,许多公司都靠‘外盘’创收,有些公司‘外盘’的保证金远远高于‘内盘’。”一家大型期货公司副总经理表示。 

全面创新 

按照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的表述,期货公司从事创新活动从今后将获得证监会的支持和鼓励。 

“创新可以提高公司业务水平、增加业务层次,有利于逐渐减轻目前期货公司业务范畴较窄,难以满足实体经济需求之间的矛盾。”姜洋说,“对于期货公司的创新活动,证监会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应持支持和鼓励态度,只是因为前些年市场环境和行业情况的影响,期货公司创新的条件不够、步伐不牢,行业创新的速度比较缓慢。” 

据悉,目前证监会正在根据市场需求,加强对期货公司创新工作的调查和论证,今后一个时期,证监会期货部将会把工作重点发在推动包括投资咨询、境外期货和CTA三大新牌照的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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