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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唐君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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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保险8月1日执行新规 纷纷出招应对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 唐君燕  8月1日开始,保险公司将根据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完成的我国首个保险行业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开发和管理重大基本保险产品,并在此之前完成使用行业统一定义的各项工作。由是,原有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权益是否会因此受影响?对原有保单将采取怎样的理赔政策?这些已成为广大投保了重疾险客户最为关心的问题。

而面对新政,各相关保险公司也已经在进行相应的行动。多数公司表示,对公司旧有的重疾险,大多将按新老定义中有利于客户的定义进行理赔。当然在具体理赔规定上,不同公司尚有不同的细节规定。

近日,太平人寿对外发布公告,承诺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处理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的首要原则,妥善处理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保险理赔。

据悉,这次太平人寿公开承诺,公司将最大限度地保障持有太平人寿重大疾病保单的客户权益。凡持有公司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客户,在申请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病种范围内的理赔时,若原保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定义更有利于客户,则按原合同中的重大疾病定义予以理赔;若新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重大疾病定义更有利于客户,则按新发布的重大疾病定义予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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