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与中银香港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欧阳晓红 今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人寿)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香港)在北京正式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至此中银香港继东亚银行后成为中国人寿在中国大陆地区全面合作的第二家香港银行保险兼业代理人。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之补充协议,香港银行的内地分行可于2004年11月1日起在内地正式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作为香港最主要商业银行集团之一的中银香港和作为国内实力最强、规模最大保险公司的中国人寿早在2005年就在深圳开始了区域性合作,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中国人寿总裁助理苏恒轩和中银香港零售业务总经理罗康平共同主持了协议签署仪式。双方表示,此次全面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仅标志着双方保险代理业务合作由深圳向内地扩展,更体现了双方整合各自资源、将合作朝更深层次推进的强烈愿望。
据悉,中国人寿与中银香港的合作范围包括由中银香港代售保险产品、代收保费、代支保金,以及两家机构在有关的融资、资金结算和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发展。
中国人寿苏恒轩表示,协议的签署不仅标志着内地最有实力保险公司与香港最主要商业银行集团的携手合作,也是具体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之补充协议》的实际行动,对于推动内地与香港在金融领域尤其是在保险业与银行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双方的客户服务和整体管理水平。中国人寿定会进一步加强与中银香港的合作,共同致力于提高双方在内地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竞争力。
中银香港罗康平表示,中银香港与中国人寿的合作是该行在内地拓展保险业务方面迈出重要一步。中银香港与中国人寿将发挥双方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内地客户日趋增强的对多元化金融产品的需求。
罗康平同时表示,内地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潜力巨大,中国人寿与中银香港确立保险兼业代理关系,既是该行在内地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国人寿拓展业务网络和加强客户服务的良好契机。相信双方必能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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