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年金移交正式实施 太平养老获首单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 唐君燕 浙江企业年金移交工作开始进入正式实施阶段。2007年7月18日,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下浙江省平湖市“原有企业年金移交管理协议”。这是太平养老在浙江省各地市中,承接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的第一家。
浙江省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太平养老接管平湖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是浙江省企业年金业务向“管理服务规范化、投资运营市场化”迈出的关键一步,也标志了浙江省“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东中心浙江业务总部总经理张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签约,同样是太平养老拓展浙江省企业年金业务的关键一步。“太平养老会坚持“依法合规、诚信公开、规范实施、平稳运作”的原则,在不影响年金存量业务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确保参保人员利益,力求使移交工作做到企业、个人放心,国家(政府)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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