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4名汶川孤儿获国寿慈善基金会每人每月600元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欧阳晓红 “5.12”四川汶川地震半年祭之际,令人“牵肠挂肚”的624名汶川地震孤儿自12月起,将获得来自国寿地震孤儿基金会每人每月600元的助养金,直至18岁成人或被收养之日止;期间,助养标准或将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予以调整。
11月11日,民政部与国寿慈善基金会在北京签署了涵盖上述内容的“国寿汶川地震孤儿助养项目”合作协议。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国寿慈善基金会理事长万峰透露,经初步测算,届时,助养624名地震孤儿的总金额将超过3000万;年均400万左右。
提及费用来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寿慈善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杨超解释,“每年会依据集团的盈利能力按一定比例提取后充实到国寿慈善基金会。”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尽管3000万的总规模并不一定很大,但中国人寿能在第一时间行动起来,率先承诺将通过“国寿慈善基金会”全面承担地震孤儿成长至18周岁的基本生活保障;足见其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之企业公民义举与大爱。“事实上,当时中国人寿并不清楚地震孤儿的总人。”
“作为一个以行业和社会责任为已任的大型国有企业,中国人寿一直把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作为回报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杨超表示,“助养地震孤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一个文明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杨超表示,此次通过国寿慈善基金会不仅为每名地震孤儿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还将为他们的心理健康、职业教育、就业等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够安心完成学业,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健康快乐地成长,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据悉,民政部与国寿慈善基金会自汶川地震发生后就开始酝酿地震孤儿救助项目,中国人寿还专门成立了“国寿汶川地震孤儿项目”领导协调小组,多次奔赴灾区考察调研。民政部对于该项目也高度重视,给予了指导和支持,双方反复研究商讨,最终确定了助养实施细节。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每名地震孤儿的助养金标准为每月600元人民币,发放时间为2008年12月起至孤儿年满18周岁或被收养之日止。助养金将按照年度向民政部划拨并委托民政系统发放。未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双方将协商调整助养标准。同时,中国人寿还计划通过所属学校为地震孤儿提供中、高等职业教育支持和就业支持。
目前,国寿慈善基金会已划拨了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首期13个月的爱心助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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