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不足 吴焰建议保险企业开展养老社区建设
欧阳晓红
2011-03-03 08:47
订阅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欧阳晓红 日前,数位保险业政协委员不约而同地聚焦养老保障领域;诸如中国人寿总裁杨超、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等。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吴焰也不例外。他的两会提案——“关于鼓励保险企业开展养老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议,加强对养老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为保险公司等社会化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吴焰表示,建立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解决我国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途径。其中,养老社区运作模式是目前正在探索发展中的一种较为典型的社区养老安排,可能是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在吴焰看来,一方面,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养老机构数量少、服务质量较差以及传统文化意识观念的束缚等原因,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并不能得到较好的满足,存在着较大的有效供给缺口。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床位266万张,年末收养老人211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2%,远低于国际社会通行的5-7%的比例。

而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快推进养老社区建设、构建完整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就此,吴焰认为,保险既可以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解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不足、融资难的问题,也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其次,通过引入商业保险等社会化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对居家养老保险等传统养老模式的有效补充;最后,保险亦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险、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资源的对接整合,提高养老保险体系的服务质量和运行效能。

综上,吴焰提出了四点建议,如建议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级标准,明确相对应的行业准入门槛和服务规范。考虑将保险资金投资养老社区作单独投资类别管理,根据各类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规模、资金管理能力和经营历史情况等,对该项投资比例实行差异化、弹性制管理。

其次,加大对养老社区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养老社区建设。吴焰建议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税收优惠力度。对机构和个人购买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给予税收减免、递延纳税等政策优惠。支持保险资金积极参与养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制定出台保险机构投资养老实体的具体管理办法。

再者,引导保险公司加强养老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社会养老保障潜在需求转化成现实有效需求。鼓励保险企业根据我国国情,加大对城乡居民个人保险保障模式的研究,将商业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结合起来,精心设计提前与养老社区服务相衔接的、能够切实满足不同年龄阶段上的老年人实际生活需要的保险产品。甚至探索以自有房产倒按揭方式入住养老社区的养老模式。

最后,吴焰建议给保险机制参与养老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