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建议尽快颁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监管条例
经济观察网讯 中国人民银行建议尽快颁布《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交易、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30日发布的《2006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建议,尽快颁布《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交易、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制度。
这一报告指出,总体而言,中国金融市场仍然处在发展初期,大力加强制度性和机制性建设是解决中国金融市场问题的重要工作。
报告认为,一是要加强市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巩固市场发展成果,制定相关的办法或规则。报告建议,应争取尽早出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和结算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
报告说,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组织的功能,充分发挥证券、期货、会计师、律师和信用评级机构等行业协会或自律组织的自律管理作用,协助监管部门履行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中介服务机构不断提高自身执业水平和公信力,使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等市场约束和激励机制真正在金融市场发展中发挥作用。
这一报告指出,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和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仍然面临着不少矛盾和问题,金融市场创新和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和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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