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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品主协议签署大限降临 “需求方”央企冷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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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6
胡蓉萍

央企冷对

去年底以来,频频爆出衍生品投资风险事件中以央企居多。

一家央企资金部门负责人称:“我们签订不签订主协议都无所谓,因为我们的套期保值交易一直在国外做。”这家大型央企具备在国外从事衍生品交易的资质,由证监会批准。

“非要叫签,我们就签,但是国内衍生品市场没什么产品,我们是不会投资的。”上述人士称,签了没有交易也不会受到监管。

另一家央企财务公司人士表示:“央行、银监会的这些监管措施,或许能防范深南电这样的事件,但肯定无法杜绝像中信泰富、中航油事件。”

央行监管的中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上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债券远期、人民币以及外汇远期、货币掉期、利率互换及远期利率协议等。

不过,这些目前在中国场外市场交易的简单衍生品,大多是美国各期货交易所内的标准化合约产品,涉及的币种及期限结构也远比国内市场的产品丰富。

“由于分业监管,国内衍生品市场是割裂的,银监会和央行的监管是针对场外市场交易。”光大证券衍生品部副总经理杨剑波表示。

杨剑波说,中国去海外投资衍生品的企业,好比在家里都还没有学会走路的孩子,就要去国外走。

“境内没有足够丰富的衍生品工具,央企没有相关的专业人员,却有避险和套期保值的需要,必须要去境外做,那风险肯定大。”中信银行外汇专家刘维明说,尤其是有些在国外赚了点钱的,更加会忽略风险。

央企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建议,相关方面应多考虑如何丰富衍生产品和监管措施并举,多让央企在家里“学走路”。

但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纪平则认为央行希望发展国内衍生品市场,并引导央企真正为了避险和套期保值的目的投资简单的衍生产品:“不少企业去海外投资都是拍拍脑袋的事情,其实能力和水平都不具备,投资如此复杂的产品很显然有投机因素在。”

银监会此次发文对这些投机行为将会有一定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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