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亿净资产底线 中信建投转让圈定北京国资
黄利明
07:58
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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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利明 6月29日,中信证券(600030.SH)所持中信建投证券45%和8%股权,如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挂牌转让,其中要求45%股权的受让方200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不得低于2500亿元。这一数字等于完全排除了民营企业,并只有超大型央企与国资才可能有此家底。此前,本报记者从中信证券与中信建投的数位中高层人士获得信息,5年前出售华夏证券 (中信建投前身)的北京市国资将通过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参与竞购45%股权,另外8%的股权则由北京市属国资企业参与竞购。

中信建投45%股权对应挂牌价格为72.9亿元。同时要求意向受让45%股权者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不低于2500亿元。截止2009年9月底,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合并报表总资产为6300亿元,净资产为2300亿元。

转让中,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截止日即7月26日17:00之前向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挂牌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21.87亿元。60%的交易价款在取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标的股权转让的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再行支付。剩余10%的交易价款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9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同时,上述中信建投45%部分股权意向受让方为注册地在中国境内、合法有效存续、由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国有独资公司或全民所有制企业(非金融机构);意向受让方已经取得作为其出资人的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受让标的股权的批准文件。转让还要求意向受让方有足够能力协调目标公司的相关事宜,促进目标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且在递交受让申请时,转让方在境内没有直接或间接控股证券公司。

中信建投另外8%的股权则作价12.96亿元,但并未对受让方有上述严格条件设限。

2500亿净资产的受让方门槛将民营企业排除45%股权的竞购者之外。很显然,这是为保证上述45%的股权顺利转让给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而设定的条件。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成立于2008年底,由北京市国资委组建,初始注册资金300亿元。北京市国资经管中心成立后,北京市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股权被陆续划转至该中心。该中心兼具国有资本经营与股权管理功能,但其旗下未有一家证券公司,因此意欲重拾证券业的北京市国资而言,中信建投的回归显得情理之中且是首选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中信建投副总裁殷荣彦自2009年2月起开始兼任北京市国资经管中心总经理,这也为此次中信建投的股权转让铺平了道路。

中信建投2009实现净利润约26亿元,同比增加近五成,2009年中信建投经纪业务市场份额为3.36%,占中信证券合并份额四成。除出让中信建投股权,中信证券6月25日晚间公告宣布,将转让华夏基金51%股权。

近期,股权转让成为中信证券管理层最为头疼的问题之一。这既要价格合理,又要接受投资者对获利了结后中信证券对新的巨额货币资金的运用。据中信证券内部人士介绍,近期由于正在进行券商的分类评审,因此中信证券更为关注公司方面的合规与风险控制能力。

在以人力为核心资产的证券业,经历了北京国资的这番洗牌,能否继续以市场化的方式拢住激励人才特别是核心高管,还是重新洗牌另外安排他们更加认可的“能人”执掌中信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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