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非罪? 陕煤集团老总“带病在岗”无恙(1)
黄利明 张延龙 智梦寻
2010-09-15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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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黄利明 张延龙 实习记者 智梦寻 一边是监管层今年进一步加大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而另一边,已被调查认定涉嫌“内幕交易罪”一年有余的陕西煤化工集团总经理高仰才,8月底还在出席内蒙古纳林河公司的煤化工开发项目奠基仪式并作讲话。

去年4月,经证监会调查认定,在2007年3月高仰才本人及其亲属的账户在其主导的 “陕煤集团借壳*ST建机”公告前后买卖*ST建机(600984.SH)股票,半个月内累计参与资金240万元,其中193万元就获利16.5万元。

同时,高仰才因涉嫌 “内幕交易罪”而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而在这最近的一年多时间里,高仰才却依然身居高位且“安然无恙”。

高仰才内幕交易

2007年3月26日,*ST建机公告,2007年3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与陕西煤化集团签署《资产划转协议书》,将*ST建机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人员划转至陕煤集团。

不过,上述公告之前,新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总经理高仰才却大量买卖*ST建机。*ST建机股价的异动也引起证监会高度关注,并于2008年3月正式立案调查。

陕煤集团于2004年9月启动上市,但由于资产质量低等原因,整体上市难以短期完成。因此陕煤集团于2006年底决定借壳上市,高仰才就是该计划的主导者之一。

据悉,2007年3月23日上午,时任陕煤集团董事长的沈浩将已与陕西省国资委确定的《协议书》带回集团,告知高仰才签订协议事宜,并让其通知*ST建机。

本报获悉,经证监会认定,高仰才通过本人账户于2007年3月16日买入*ST建机股票0.45万股,金额2.92万元;23日,买入4.45万股,金额44.61万元;26日,上述4.9万股悉数卖出,累计获利5.27万元。

高仰才还通过其儿子高炜账户,于2007年3月16日、19日共买入*ST建机3.6万股,金额23.7万元;21日悉数卖出,获利6.3万元。3月23日,买入12万股,金额122万元;26日、27日悉数卖出,获利4.92万元。

此外,邓位(高炜之妻)账户于3月23日上午存入50万元,下午即买入*ST建机4.2633万股,金额46.95万元。

2007年3月16日,*ST建机收于6.48元;3月26日,股价一度飙升至11.25元,半个月累计涨幅高达73.61%。

高炜称,本人账户和邓位账户均由其操作。但据本报了解,相关证据显示,高炜账户由高仰才全权代理,而邓位账户时点介入的精准和身份的特殊性,亦难以摆脱内幕交易的嫌疑。

正是基于此,高仰才的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证监会于2009年4月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内幕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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