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批准中信证券转让中信建投45%股权
王燕青
2010-11-1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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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燕青 11月12日,中信证券(600030.SH)公告称,中信建投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称“北京国资中心”)持有中信建投证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北京国资中心依法受让中信建投证券12.15亿元股权(占出资总额45%)无异议。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由北京市国资委组建,于2009年1月5日正式成立,同时具有国有资本经营与股权管理功能。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初始注册资金300亿元,实行以管理委员会为决策层,经营层为执行层的管控模式。 

中信证券转让中信建投8%股权予北京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世纪金源”)事宜任有待证监会批复同意。 

2008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控制关系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明确证券公司“一参一控”政策。4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发布,规定“2个以上的证券公司受同一单位、个人控制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相同的证券业务,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的实际控制人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意见》的要求。 

对于逾期没有解决“一参一控”问题的券商,证监会规定,从到期之日起,到证券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的实际控制人达到监管要求前,对证券公司提出的新业务、新产品、新网点行政许可申请,实施冷淡对待的审慎监管措施——即不受理申请,已受理申请的中止审核。 

2010年6月中旬,中信证券发布公告,将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中信建投证券60%股权中的53%,并将这部分拟转让股权拆分成45%和8%两部分同期于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26日在北交所挂牌。 

通过公开招拍挂,北京国资中心有意受让其中45%股权,受让价格72.90亿元;北京世纪金源有意受让8%股权,受让价格12.96亿元。交易结束后,中信证券仍将保留中信建投7%的股权,对公司合规发展造成困扰的“一参一控”问题也将迎刃而解。不过,北京国资中心、北京世纪金源受让中信建投的资格需要证监会审核。 

中信证券转让完中信建投53%股权后,任持有7%股权,成为第四大股东,其余股东分别为,北京国资中心持股45%,中国建银投资持有40%股权,北京世纪金源持有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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