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阁再吁国际板 称核心规则起草完成
黄利明
2011-03-0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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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利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剑阁今年提出四份提案,分别是《再融资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建议》《关于重开国债期货产品的建议》《境外学历认证应考虑教育全球化的趋势》以及《再次呼吁加快推动国际板》。 

在这些提案中,李剑阁提出A股再融资与IPO引入存量发行,暂停16年的国债期货交易重启条件成熟。同时,李剑阁还透露不少关于国际板推进的最近情况。 

国际板核心规则起草完成 

在去年提出开设国际板后,今年呼吁加快推动国际板。李剑阁表示,目前推出国际板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相关监管部门对A股推出国际板都持大力支持态度,具体的准备工作也进行了三、四年时间,相关技术和法律障碍已经基本得到了解决。 

李剑阁指出,首先,推出国际板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目前国际板核心规则的起草工作已基本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已经初步完成了国际板上市、交易等业务规则和技术方面的准备工作,并已深入研究了信息披露、持续监管、跨境执法、投资者保护等重要问题。 

其次,虽然境外企业在公司治理、会计准则、信息披露、上市监管协调等方面与我国现有监管体系存在一定差异,但据了解,就这些问题,中国证监会已和人大法工委、人民银行、财政部、外管局、上交所、中证登等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在我国法律框架内基本达成了共识。 

第三,市场基础设施不存在障碍。201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已正式上线投入运行,从计算机和网络系统上保障了国际板的推出和运行。第四,多家优质的境外上市的红筹公司及大型跨国企业都已表示出登陆国际板的兴趣并开始为此作积极准备。 

因此,李剑阁认为,今年将是A股推出国际板的良好时机。同时,他建议可在今年首先开展对大型优质红筹公司和境外公司登陆国际板的试点工作,在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等具体问题上依法灵活处理,通过试点积极探索,并积累经验,根据后续实际发展情况再逐步扩大国际板的规模。 

IPO与再融资存量发行 

对于再融资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李剑阁建议参考海外成熟市场的做法,逐步放宽再融资发行底价的硬性规定,在折让幅度和定价基础日选择上给予更大的灵活性。鼓励采用市场化询价的方式,通过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相互约束和议价过程实现有效定价,平衡两者的利益关系,提高股本再融资方式的效率。 

建议对于优质企业,简化审批程序,引入一般性授权机制,即股东大会可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在一年内董事会有权发行不超过一定比例(通常为20%)的新股。 

同海外成熟市场相比,目前的A股股本再融资产品在发行机制方面仍存在部分限制。可考虑在股本再融资的产品结构及具体发行环节上进行优化,赋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更大的灵活性。具体而言,可以引入储架发行制度。监管部门一次性核准或注册发行人的发行申请,然后由发行人、承销商根据实际需要,分次择机发行;对于非公开发行产品,可考虑对较大规模的项目,放宽对发行对象家数上限(不超过10家)的规定,并考虑引入非公开发行可转债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对于配股项目,参照国际惯例,引入配股权交易机制,允许老股东有偿转让配股权利,增加配股的成功率。 

同时,强化各部门日常监管,而不必聚焦上市审批环节。除再融资发行制度改革外,按国际通行做法引入并落实存量发行制度。在设计未来的存量发行制度时,监管机构还需要对出售存量股份股东类别、出售存量股份的比例进行一定的限制,避免原股东,特别是财务投资者的短期套现行为,也尽可能减小对公司经营稳定的影响。 

在创业板再融资上,李剑阁建议灵活调整发行条件和审批,比如,弱化对现金分红比例的约束、弱化对净资产收益率、弱化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要求、设置灵活的发行条件;对于成长性好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实施倾斜政策,给予支持,缩短再融资项目审核时间;对于创业板企业的小额融资,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市场小额融资豁免制度,实行更加灵活的政策。 

对于1995年因发生“327”事件而被暂停的国债期货交易,李剑阁认为是重开国债期货的条件已经成熟。李剑阁指出,目前我国经济和金融形势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利率市场化已经有了重大进展,国债市场规模庞大、品种齐全、参与机构众多,市场基础设施大大加强,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也已相当完善,特别是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进行了近一年的股指期货的成功实践,重开国债期货的时机已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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