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偿还1.6亿债务 大元股份两高管辞职
彭友
2011-04-21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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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彭友 昨日晚间,大元股份(600146.SH)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以偿还1.6亿元债务的公告。在这一敏感时刻,公司董事长赵海、监事会主席凌湧也递交了辞职报告。

根据公告,2011 年4 月20 日,大元股份接到第一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泓泽”)的通知,上海泓泽4 月1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拥有的64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5%,价格为26.53 元;上海泓泽4 月1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拥有的35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5%,价格为27.42 元。截至2011 年4 月20 日,上海泓泽累计减持公司1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后,上海泓泽持有公司308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4%,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查看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可知,上海泓泽减持大元股份的价格,分别为当天交易日的跌停价,买入营业部均为中航证券上海漕溪北路证券营业部。

资料显示,上海泓泽之前一直持有大元股份5080万股流通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全部被质押。但在今年3月30日、4月9日,分别各有1000万股解除质押,从中可知,上海泓泽每次解押1000万股就将其悉数套现。

2011 年3 月26 日,大元股份与郭文军、上海泓泽签署《郭文军与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协议书》的约定,大元股份或其指定方根据公司与郭文军在2010 年1 月10日就受让郭文军持有珠拉黄金的全部股权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向郭文军及珠拉黄金(郭文军指定方)支付股权转让款1.6 亿元形成郭文军对大元股份的债务。根据《三方协议》,上海泓泽同意代郭文军向公司偿还1.6 亿元。

根据昨日晚间的公告,2011 年4 月20 日,大元股份已经收到上述款项。

然而,上海泓泽的卖股还债,却还面临着另一个问题。据悉,杨军为大元股份实际控制人,其持有上海泓泽94%股权,持有大元股份118800 股股票。2010 年5 月20 日,杨军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未来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大元股份公司的股份”,即在2010 年5 月20 日至2011 年5月21 日期间不减持其持有的大元股份公司的股份。

此次公告中披露,就大股东减持行为是否违背杨军上述承诺的事宜,上海泓泽财务顾问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核查过程中,待其出具核查意见后,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上海泓泽法律顾问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已经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结论意见为:杨军的承诺,属于个人承诺,上海泓泽的减持行为是以“支付购买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9.64%股权和内蒙古大漠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款”及“代郭文军偿还大元股份1.6 亿款项”为目的的筹资行为,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并有利于上市公司,是公司行为,上海泓泽减持大元股份公司股份的行为,并不构成对“杨军先生在增持期间及在未来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大元股份”承诺的违背。

就在这个当口,大元股份的核心高层也发生了大变动。大元股份公告称,董事长赵海、监事会主席凌湧均于4月19日提出辞职报告,都是出于个人原因。公司称董事长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目前由董事、总经理邓永祥代行董事长职务,由监事顾跃定代行监事会主席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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