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归个人,社会的归社会(上)

崔卫平2016-05-10 14:02

纪念鲁迅逝世八十周年系列之一

崔卫平 文

这本《我也是鲁迅的遗物——朱安传》(乔丽华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深入细致地描绘了鲁迅的妻子朱安女士不为人所知的一生,材料详尽,立论谨慎,表述温婉。从1906年他俩结婚,到1936年鲁迅逝世,这位女性在巨人的身影下生活了整整30年,生前留下的只有几段话,鲁迅在日记中偶尔提及她,在公开的文字中不著一字。然而这并不说明她在鲁迅的生活中仅仅是空白。至少,她的存在,在许多方面影响了鲁迅的思想走向,强化了其广泛的议题——从旧时婚姻制度到社会制度,从妇女解放到社会解放。

捷克作家伊凡·克里玛论及卡夫卡的思想形成,谈到卡夫卡深恶痛绝的父亲时,指出那应该“不超出通常的父母的管束”。问题出在卡夫卡本人身上,他对于世界始终有着异于常人的观察方式,他喜欢将最常见的东西——钱、证券、交易、打字机,看作是具有神秘意义的对象,是一些“奇怪的谜”。(《布拉格精神》,伊万·克里玛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他对于父亲的做法有自己特殊的反应,并看上去毫无道理地退婚三次,就不奇怪了。

在很大程度上,人们也可以说,鲁迅的母亲对于鲁迅所做的,也不超出当时一般父母的做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当时概莫能外。徐志摩与陆小曼再婚闹得沸沸扬扬,那已经到了1926年,距鲁迅结婚已经二十年。这一年鲁迅也不辞而别,同许广平双双南下而同居。而今天来看鲁迅对待他与朱安的婚姻,反应如此强烈,表现得如此决绝,是否也因为鲁迅本人?主要来自鲁迅这个特定的人及其特定的思维方式?     包办婚姻是一个大背景。在这个大背景之下,鲁迅与朱安处成这样,应该拥有许多具体的细节和脉络。如果这场悲剧中存在属于鲁迅本人的原因,无论它们是什么,都需要鲁迅本人来面对,是他个人所要承担的,而不能推卸给外部(他人、社会或制度)。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一定距离,从个人到社会,或从社会到个人,这中间应该有着许多中介和转换。一个人如果不能恰当处理好与自身的关系,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他看待社会及世界的眼光就会发生倾斜。

若今天的我们,能够看出当年鲁迅本人不能看出的问题,可以帮助了解我们自己距离鲁迅又走出了多少,得知我们自身做过的努力以及所获的视野。

危机的产物

鲁迅与朱安的这门亲事,从一开始,便伴随着一些阴影,且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美事。

1899年最初提亲时,周家正处于深刻的危机当中。祖父因为1893年犯下的科场贿赂案,仍然被囚禁于杭州府狱中,每年秋天家里要买田借贷,拿出一大笔钱,来保住他的性命。父亲发病于祖父入狱的第二年,至1896年去世。两代男性长辈缺席,由鲁迅的母亲苦苦支撑着这个家。按鲁迅的说法,原有四、五十亩水田已经变卖得差不多了。父亲去世之后的1898年,鲁迅的四弟夭折,鲁母几乎无法从一系列的打击中恢复过来。

这时候出现了远房亲戚谦少奶奶,与鲁母很谈得来,她将自己婆母蓝太太的侄孙女朱安说给了鲁迅。谦少奶奶的娘家姓赵,也许便是鲁迅小说中“赵家人”的来源。这一年朱安已经21周岁,比鲁迅大三岁(采朱正先生说,见《一个人的呐喊》,朱正著,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7)。安姑娘待字闺中,算大龄女青年。如果再找不到婆家,就有被当作“填房”的危险(作为第二个妻子)。朱家的祖上也做官,家境殷实,眼下的经济条件比鲁迅家强多了。因而有此一说:这门亲事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家道中落的周家需要接受朱家经济上的援助。乔丽华女史不予赞同,但是她也不排除在彩礼、嫁妆费方面,朱家有所让步,好让周家舒缓一些。

此时鲁迅已经离家求学。在这前一年即1898年,少年周豫才前往南京江南水师学堂学习,这个学校最吸引人之处是不收学费。鲁迅后来写到,“我的母亲筹办了一点旅费,教我去寻无需学费的学校去”,“筹办”即意味着不是一下子能够拿得出钱来。

在各自的危机中,这两家联合到了一起。从订婚到成婚,这中间走了整整七年,进展的速度实在慢了一些,有些不同寻常的味道。且不说从第一步订婚(“出口”),到第二步“请庚”(请问女方生辰八字),便花去了两年的时间;后来一再遇到成婚的机会,仿佛都没有抓住。1902年鲁迅离家去日本时,朱安已经24岁,祖父也已经从狱中回家;隔年1903年鲁迅回国探亲,安姑娘25岁,也是一个机会,但没有给他俩举办婚礼。绍兴有“养女不过二十六”的说法,朱家不断地来催促,显然是周家没有动静,缺乏行动力。

在日本的鲁迅与他族叔周冠五经常通信。周冠五后来回忆道,鲁迅来信中提过要朱家姑娘另外嫁人,而鲁母则叫周冠五写信劝说鲁迅,强调这档婚事是她求亲求来的,不能退聘,悔婚对于周家朱家双方都很不利,尤其是影响朱家姑娘的名声。继而鲁迅又提出,希望女方放足、进学堂。但是朱家的回复是,“脚已放不大了,妇女读书不太好,进学堂更不愿意”。这期间鲁迅释放出对于婚姻的不满,应该是双方家人都意会的。

如果不是朱家传来不实的小道消息,婚礼或许还要推迟。说是看见鲁迅在街头抱着小孩,身边走着日本女子,鲁母这才发电报称自己生病,让儿子“速归”。鲁迅大夏天回国,到家后第二天进洞房。这对于他本人来说也应该不完全意外。按周作人的说法,“鲁迅是在那一年里预备回家,就此完婚的。”事情至此,鲁迅虽然不乐意,但也没有表示出一定要反对,更谈不上反抗。

鲁迅在婚礼上的行为,还是让人感到意外,不是因为表现出格,而是因为太过恭顺。作为一个新潮海归,接受了几乎全部旧式婚礼的程序。戴帽穿靴不算,还装上了一条假辫子,跪拜行礼。第二天和第三天继续有着许多繁文缛节,鲁迅都一一照做了:“送子”、“头簪饭”、“拜三朝”、“回门”。只有一件鲁迅没有去做,即去老台门拜祠堂。他自己后来对日本友人回忆道:“那时家里人因为听说我是新派人物,曾担心我可能不拜祖先,反对旧式婚礼。可我还是默默地按他们说的办了。”

这是观察鲁迅性格的一个重要机会。乔丽华女史恰当地指出,“这对后来成为新文化运动先驱的鲁迅来说,无疑是不堪回首的一幕。”与其说他也有乖巧和循规蹈矩的一面,不如说他有强抑自己内心的一面。作为长子,他应该不愿意因为自己引来轩然大波,不愿意因此而让母亲和家人陷入周围嘲笑的目光之中,通过自己的让步,他为周家人保全了面子。然而,就像哈维尔说的那样,任何压抑下去的东西都不会自动消失,会以别的方式爆发出来,甚至加倍地爆发,因为这背后有一种要求偿还的冲动。

所有矛盾和不快的积累,在新婚的当夜已经开始释放。搀扶新郎上楼的周冠五注意到鲁迅看到新娘之后,“照样一声不响,脸上有些阴郁,很沉闷”。母亲不放心,深夜到新房隔壁去听动静,发现两位新人很少谈话,儿子看书,迟迟才睡。另一位佣工回忆道,新婚后第二天的早上,鲁迅的脸被印花被上的靛青所染,据此推测,新郎应该是埋在被子里哭了。有人认为这个细节不太可信,理由是当时正值夏天,绍兴不需要盖被子。但实际上,作为新婚,床上的新被是必不可少的道具。

新婚之夜到底发生了什么?周作人、周建人兄弟俩后来分别用抱怨的语调提及此,觉得母亲的选择对他们的大哥不公。

周作人提到了朱安的长相:“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而媒人肯定知道这种情况,又是自家亲戚,因而是“很对不起人的”。后来一次与人交谈时,周作人在纸上写下了“侏儒症”三个字。个子矮小,是一个明显的生理上的缺陷,或许会令人反感。然而,朱安的身材是否到了完全让人不能接受的程度?是否够得上医学意义上的“侏儒症”?一般侏儒症的身高在1米或者1米2以下,朱安显然超出了这个高度。从照片上看,她应该有1米45,或者再稍高一点,接近1米5。而鲁迅本人的身高一般认为是1米58,也有说是1米61,反正鲁迅在身高方面一点不占优势。当然,不排除有人正好不喜欢与自己类似的形象,但鲁迅应该不是。翻遍他的文字,他从来没有对女性的长相有过任何挑剔。有人提到过朱安比许广平秀丽。

周建人用“全盘落空”的说法形容大哥,他指的是识字和放脚,这位小弟弟认为这是一些“极起码的要求”,然而对于这两条不能落实,鲁迅是事先知道的。在阅读这一点上,不得不服他们的母亲鲁瑞老太太。她通过私塾窗外的旁听掌握了阅读,而且读得又快又好,与鲁迅有许多交流。小弟弟还提到了琴姑,那是他们的表姐,与鲁迅青梅竹马,鲁母一度想让她做自己的儿媳妇,但因为长妈妈说“命相犯冲”,便放弃了。在周建人眼里,朱安不配自己的哥哥。“母亲极爱我大哥,也了解我大哥,为什么不给他找一个好媳妇呢?”

小弟兄俩有一个共同的盲点。作为年幼者,他们没有看到当时家里经济上的窘境,没有看到这种窘境给人带来的巨大局促,应该也不像鲁迅作为长子那样,深切体会到“家道中落”的羞耻感、挫折感、失败感。他们共同的母亲曾经为难到什么程度?鲁迅肯定是知道的,下面两个兄弟未必。从这个角度,也许能部分解释为什么鲁母一手操办了这桩悲剧,而鲁迅始终对她没有怨言,始终敬爱有加。在答应婚事方面,周家妈妈应该得到了大儿子的体谅和谅解。

弟兄俩提供的理由也许不够充分,但是他俩所描绘的鲁迅的情绪应该是准确的,那就是“失望”。不论听说如何,见面之后新郎仍然被失望所压倒。新婚之夜夫妻生活不和谐,这应该算是情理之中,更何况鲁迅风尘仆仆,旅途十分辛苦劳累。这年新郎25周岁,新娘28周岁,两人都需要时间来恢复各自身上的“自发性”。

鲁迅后来对许寿裳谈到这件婚事,这句话经常被人们所引用:“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婚内退婚

抛开新婚之夜,接下来的事情,才更能说明问题。三十年的悲剧应该不是一个晚上所能决定的,也不是这一个晚上能决定得了的。从后来这对夫妻的悲惨结局再来看鲁迅在婚礼上百依百顺的顺从行为,也许应该再加上一个解释,那就是——这家伙有备而来。鲁迅最早的编辑也是终身朋友孙伏园的解释也说他早就主意已定:“结婚之前一切我听你做主,结婚之后一切我自己做主,那时你们可得听我。”

新婚第二天,鲁迅就搬回母亲的房中居住,接下来两天继续如此,第四天与周作人一道返回日本,这一走就是三年,未与朱安通过信。他一辈子没有给朱安写过一封信。朱安托人写信给他,他也没有回复过。婚后朱安始终跟随婆母居住。许多年我有个错觉,以为他俩没在一起生活过,朱安一直生活在老家绍兴,其实不然。

鲁迅于结婚后三年即1909年回国,在杭州和绍兴做事,先后担任浙江两级师范学堂的教员及绍兴府中学堂教师兼任督学,有一年半的时间夫妇俩同处于在一个屋檐下,还不算鲁迅经常从杭州回家。但是,夫妇俩形同陌路。鲁母多年之后得出沉痛结论:“他们既不吵嘴,也不打架,平时不多说话,但没有感情,两人各归各,不像夫妻。”鲁迅在给许寿裳的信中形容自己在绍兴度日如年,迫切希望朋友能帮助他在北京找到事情做。其中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不排除尽快从朱安身边逃走。

1912年鲁迅接受蔡元培的邀请,来到北京在教育部当官员,后同时兼职北京大学和其他高校,至1919年七年时间,鲁迅独居于北京绍兴会馆,写下了《狂人日记》、《孔乙己》、《药》等小说。1919年他卖掉家中老屋,在如今西城区八道湾买了房子,携母亲与朱安定居北京,他为此写了一篇散文《故乡》,其中没有一个字提到一同前往的夫人朱安。这之后兄弟失和,鲁迅带母亲和朱安又搬至砖塔胡同。1926年鲁迅离开北京南下,他们夫妇在一个锅里吃饭有七年时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朱安尽最大的努力在生活上精心照料鲁迅,但是终究没有换来鲁迅的一丝温存。多年的婚姻生活不仅没有解除这两个人本来的危机,反而加强和深化了它们。

对鲁迅来说,不仅是避免接触,而且明显流露出对于朱安的嫌厌。朱安接受的是传统教训,言语中会引用《女儿经》。她遵循着古老的家规,每天早晨向婆婆请安,然后下厨房。她做得一手好菜,鲁迅在桌上吃饭,但是从不发表评论,身为妻子她只能从桌上饭菜的剩余来判断鲁迅喜欢吃什么。两人在思想上精神上的差距一目了然,然而夫妻关系处得如此僵硬、冷漠、死寂,却始终令人费解。

鲁迅的朋友荆有麟回忆,大先生与太太每天只有三句话,早晨太太喊先生吃饭,先生答应一声“哼”,中午太太喊先生吃饭,先生又是“哼”,晚上先生睡觉迟,太太睡觉早,太太总要问,门关不关?这时节,先生才有一句话,“关”或者“不关”。据砖塔胡同的邻居俞芳回忆,为避免见面,鲁迅还发明了一个办法,他把一只柳条箱子的箱盖和箱底分作两处,箱底放在他的床肚底下,放上要换洗的衣服;箱盖放在朱安屋门的右手边,里面放着鲁迅替换的干净衣裤。而箱底和箱盖上各自蒙上一块白布,外面人看不出来其中的奥秘。这么说鲁迅在外人面前还是有所顾忌的,他属于明知故犯。

鲁迅笔下把朱安遮蔽了,很少有朱安本人的感受得到记载,但是从其他人的复述中,还是可以零零星星地得到一些。对于鲁迅的做法,朱安是极为不满的。她虽然没有拿到一纸休书,但是实际上是在婚姻之内被“休”掉了,丈夫单方面终止了婚姻,她的大先生反悔了。再加上因为不公开,沉重的分量只有她本人来承受。婚后她学会了抽水烟,烟袋不离手。在回答婆母为什么不能有一个孩子时,她幽幽地说,大先生不愿同我说话,怎么会有孩子呢?

再能够忍受的人,也有爆发的时刻。朱安这个出名的性格温顺的人(这是鲁母采纳她的原因之一),有两次当众人面,撕下了鲁迅的伪装。第一次是在绍兴家中。鲁迅回北京绍兴探亲,朱安备席款待亲友。席间朱安当着许多人的面,指责鲁迅的种种不是。鲁迅的对策是沉默,一言不发。事后他对孙伏园说,“她是有意挑衅,我如答辩,就会中她的计而闹得一塌糊涂;置之不理,她也就无计可施了。”显然在鲁迅眼里,朱安的举动属于无理取闹。后来在北京还有过一次。鲁母寿宴,朱安穿戴整齐出来,向亲友下跪之后说道,“我来周家已许多年,大先生不很理我,但我也不会离开周家,我活是周家人,死是周家鬼,后半生我就是侍奉我的婆母。”说完话,叩了头,退回房去。鲁迅事后对人说,中国的旧式妇女也很厉害,从此所有的同情,都被她争取了去。他本人还是不认为自己在婚姻内有什么错。

当鲁迅与许广平南下弃她而去,朱安才看到她的路终于走到了尽头,她对砖塔胡同的邻居俞芳叹气道:“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的。”她又打了一个比方说:“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

婚姻是把双刃剑,其中一方受到伤害,另一方也不能完好无损。在婚内退婚之后,鲁迅采取的是独身主义态度,他视自己为“单身”。这多少有些自欺欺人。他是感到压抑的,而且倍感压抑。对待朱安,他甚至有些暴躁。据孙伏园的回忆,有一天鲁母让他去劝劝鲁迅,什么事情呢?因为朱安给他缝了一条新棉裤,原指望等鲁迅“上衙门的时候”,偷偷地放在他的床上,希望他不留神能换上,万不料竟被扔出来了。结果鲁迅给孙伏园的回答是:“一个独身的生活,绝不能往安逸方面着想的。”选择这种方式近乎自虐,他对待朱安的态度也可以看作一种自虐的延伸。郁达夫曾经拿这个细节攻击鲁迅,说他不穿棉裤是为了抑制性欲。

在一个屋顶之下的夫妻,近在咫尺却不能相拥,不得不忍受着自身的折磨,以及来自对方存在的深度折磨。在对待朱安的态度上,鲁迅本人的内心就像一间“黑屋子”,针插不进,水泼不进,坚如磐石。他在《野草·复仇》这个著名篇章中描绘的场景,看上去十分适合于他和朱安:“他们俩对立着,在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捏着利刃,然而也不拥抱,也不杀戮,而且也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旁观的路人以为要发生点什么,但终于什么也没有发生。“于是只剩下广漠的旷野,而他们俩在其间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干枯地立着;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无血的大戮,而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何谓“无血的大戮”?就是杀人不见血。

简言之,就他们的结合而言,虽然双方都有所不足,但总体上应该找不出特别突破底线的地方,鲁迅的母亲即使做了一件不得已和不恰当的事情,但是总体上没有损害鲁迅的根本利益。而婚后几十年鲁迅的做法肯定突破了底线,属于毁约行为——他既答应了母亲结婚;又不与朱安同房;有着婚姻的承诺,却让朱安独守终身。朱安的态度很明显,责任应该不在她那一边。

任何爱情都需要去迁就,任何婚姻都需要去磨合。就像童话《小王子》里说的,相爱的人之间是一个互相“驯服”的过程,在驯服中深入对方,允许对方参与到自己的生命中来,在互相驯服中让各自人性的大树得到成长。有人解释鲁迅作品中的恨意,是因为“爱得深”,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爱只能通过爱的对象来学习,通过爱的经验来体验和获得,若不去具体地爱一个人,这个人便无法获知爱。爱祖国与爱一个人是如此地不同。

(注:文中未标明出处的材料,均来自《我也是鲁迅的遗物——朱安传》,乔丽华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年)

 

北京电影学院基础部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文艺理论和当代中国先锋文学。近年来同时从事思想文化评论写作,并译有当代中东欧思想及文学。代表作品有《思想与乡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