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真/文
《奥德赛》故事讲到第六卷,在海里九死一生的奥德修斯终于上了岸,他赤身躺在落叶堆里,沉入梦乡。风景宜人的河边,瑙西卡娅公主和仕女们浣衣、沐浴、野餐,随后玩起抛球游戏。女神雅典娜故意让奥德修斯被她们的尖叫声惊醒。他急忙从树丛折下几根绿叶繁茂的树枝,遮挡裸露的身体,“他浑身被海水染污,令少女们惊恐不迭,/个个颤抖着,顺各处河岸四散逃窜。/惟有阿尔基诺奥斯的女儿留下,雅典娜/把勇气灌进她的心灵,从四肢驱除恐惧”(王焕生 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丹尼尔·门德尔松《与父亲的奥德赛》开头,父亲问,他能否来旁听作者即将给大一新生开设的《奥德赛》研读课,参与讨论这部古老的史诗。父亲是位退休的研究型科学家,已经八十一岁,而他那些临时的同学才十七八岁,年纪不及他的四分之一。二〇一一年一月的一个星期五,父亲如约来到了教室,坐在一群青春年少的大学生之中,就像那天在斯克里埃岛,饱经磨难和沧桑的奥德修斯突然闯进了那唯美安宁的一幕。当然,学生们只会好奇地打量父亲,不至仓皇逃跑。
《与父亲的奥德赛》记录了那年一月下旬至五月上旬,父亲每星期一次来儿子课堂上研读《奥德赛》的历程,还有课程结束后,父子俩的最后一趟旅行:为期十天的地中海游轮航线“《奥德赛》巡礼”。旅行途中,作者发现父亲展现出了他从未了解的一面:开朗,亲和,善于倾听,深受同船的旅客喜爱。“《奥德赛》巡礼”的终点是希腊海域西部的伊萨基岛,据传即为奥德修斯的家乡伊塔卡(Ithaca)。在这部传说为盲诗人荷马创作的史诗中,主人公奥德修斯率船队自特洛亚凯旋,却因刺瞎波塞冬之子独眼巨人而得罪海神,最终历经艰险才得以独自还乡。阴差阳错,游轮上的父子俩却没能到达行程的目的地。不过,作者确信,奥德修斯漫长旅途其真义并不在于抵达,而在于磨砺,“我们没能抵达伊塔卡,或许正是这趟富有教育意义的游轮之旅中,最‘奥德赛’的一面”。
“请为我叙说一个人的故事,缪斯啊,那狡狯者/在摧毁特洛亚神圣的城堡后又到处漂泊……”——引子之后,特勒马科斯离家打听父亲的音讯,《奥德赛》就此开篇。门德尔松的父亲虽然没有失踪,父子的交集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少。在儿子的认识里,父亲聪明、严谨、要强,欣赏有秩序和规律的事物,微积分于他,是看透世界的必要训练,而作者偏偏从小对理科兴趣寡然,招致了父亲的失望乃至轻视。缺乏这方面情感的满足,作者不得不“在人生中一次又一次寻找父亲的替代品”。直到他大学选择了古典学专业。大学老师珍妮的口头禅是“你不能在没通读所有一手文献的情况下动笔写作”,这句郑重的叮嘱承诺了求学问道的高门槛,却非但没有吓退门德尔松,反令他大感振奋:“我觉得自己若能投身这样一份受训之路遍布荆棘的事业,父亲或许会认可的。”父亲一向对复杂扎实的学问心怀憧憬,喜欢吹嘘自己曾经的拉丁语水准,说一度能读原版奥维德(虽然他将诗人名字错误地念作“哦维德”),可惜在有机会读难度更大的维吉尔之前就放弃了。《奥德赛》中,雅典娜说:“只有少数儿子长成如他们的父亲,多数不如他们,极少数比父辈高强。”儿子虽然对微积分一窍不通,却掌握了语法繁复的古典语言,可以通过古希腊语阅读原汁原味的荷马史诗,进而成为古典学教授,这样的成就足以让父亲自豪。
我们自然不能指望那些大一新生直接阅读原版的《奥德赛》,门德尔松在课上选用的也的确是英译本——《与父亲的奥德赛》中的希腊语和拉丁语引文,则由他自译为英语。运用词源学方法解读文本中的核心词汇是他课程的重头戏。“Journey一词的动人之处在于,许久以前,该词诞生之际,仅仅一日的行动,亦可视作一项壮举,一分足够艰巨的伟业,应当得到命名:journey。”而“英语中那个同时概括了voyage、journey与travel三个词各自带给我们的不同感受的单词——在距离之外亦囊括了时间,时间之外还顾及了情感层面那种艰巨与危险——源自希腊语而非拉丁语。那个词是odyssey。”
奥德修斯,字面意义即“与痛苦相系之人”,“旅行的是他,遭罪的也是他”。至于作为一段良缘基础的like-mindedness(情投意合),则译自ho-mophrosynê,其业已成为古希腊文学研究中的经典用词。
情投意合源于共同的记忆,生成人与人之间牵绊的,“是多年相处积攒下来的各种秘密、笑话、回忆,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点点滴滴”,零星琐事“构筑了最极致的亲密关系”。门德尔松作为古典学学者,当打开《伊利亚特》与《奥德赛》的时候,他回应着悠远的学术世系;作为一个儿子,他在写作这本回忆录的过程中将自己与父亲共同经历的往事重温了一遍,真正尝试去了解父亲的人生。回忆让人变得温柔,回忆也让人成长,不管是父亲还是作者本人,都在回望中学到了一些道理。特勒马科斯的故事是描绘人格塑造的“成长小说”的鼻祖,而作者在做的正是特勒马科斯做过的事。“Ho-mophrosynê”一个人的身体和容貌会为时间所改变,但没人能带走你经历的事,“你的记忆”。不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可以据此相认。就像《奥德赛》中,诗人细说奥德修斯腿上伤疤的历史,让老奶妈欧律克勒娅凭借这道伤疤认出他——“这一刻镀上了某种特殊的光泽。”
课上的讨论环节,学生踊跃发言,父亲也热烈地参与到讨论中。大家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逐渐接受了父亲的在场,甚至享受与父亲视角独特的观点灵感碰撞。父亲也乐于融入年轻人之中——在《奥德赛》面前,他们的年龄差距着实可以忽略不计。对于奥德修斯,父亲颇为不屑,认为他并不是个好领袖,正是因为他的鲁莽才害得手下人接二连三丧命;认为他只会耍小聪明,真实才干要打问号;认为他算不上对妻子忠诚,在仙女卡吕普索岛上的七年早已屡次出轨;认为他涉险过关往往仰赖天神襄助(父亲可能没有想过,没了这些神力干预,荷马史诗本身的叙事将难以成立)。奥德修斯的英雄地位本来就属异类,他主要以智计多端闻名,尽管他施展计谋是为了英雄的目的。不过,独眼巨人一节中奥德修斯的表现却连父亲也大加赞赏。那是奥德修斯历险故事的高光,也是父亲的最爱,“英雄的个性、长处与弱点在此一览无余”。奥德修斯和同伴受困波吕斐摩斯的山洞,情急之下他心生一计,说自己名叫“无人”(希腊语为Outis,且发音与Odysseus相近,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完全撒谎),于是当同伴赶来救援时,巨人回答“无人在伤害我”,奥德修斯遂利用这一巧妙的双关语逃出生天。
“父母对我们而言复杂难解,我们对父母来说却永远一目了然。”至少这里的前半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翁贝托·埃科《如何带着三文鱼旅行》(陈英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22年)中有一篇《如何开始,如何收尾》,说他大学时热衷看戏,但囊中羞涩。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在开演前十分钟赶到剧院,塞一点钱给一位职业观众的头儿,混进去。学校宿舍晚上十二点要关门,他必须在那之前回去,所以“在四年里我看了很多各个时代的著名剧作,都是有头无尾,错过了最后的十分钟”。后来他认识了一个曾在剧院负责检票的朋友,他的情况正相反,因为总有很多人迟到,他通常在第二幕结束时才能入场。埃科说,他可以想象晚年同这位朋友坐在乡间农舍的院子里聊天,一个讲开头,一个讲结尾,拼凑出完整的故事。门德尔松与父亲的关系也是如此。他大致了解父亲人生的后半段,但对于故事发展的前因,他记事之前父亲的生活,却终究只能从别人口中获得信息。父亲病危,他凝视着那张熟悉的脸,回忆起父亲讲过的话,怅然自失:
“我想着这一切,又看看父亲,这也许是他人生的最后一晚,然后我想,这个男人是谁?我意识到,现在,我永远没法真正知晓答案了。”
二〇一二年父亲去世后,他走访了父亲的兄弟和老友,随着心头的一些困惑慢慢解开,青年时代的父亲多少有了轮廓。
父亲从小天资过人,成绩优异,但每当站在个人前途的分岔口时,他往往不去选择看似更光明的那条路。他向往掌握古典语言,却没有精研至更高水平;他明明可以考上名校,却去念了另一所相对普通的学校;他拿到了公司的津贴读博,学位论文却半途而废。关于这些抉择,父亲都有自己的理由,搬出诸多不可抗因素,而多年来,作者也一直将父亲的解释当成真相,或是因为敬畏,或是因为懒惰,没有深究叙事背后其他的可能。采访完霍华德大伯和尼诺叔叔后,作者才明白,父亲远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勇敢,在人生抉择的关头,他其实是退缩了,宁愿不去尝试,“他一直以来害怕的——正是概率”,面临失败的风险,放弃总归是更容易的道路。
约翰生博士在《诗人传》(LivesofthePoets)里说,史诗作者为头等天才人物,因为他们要结合创作其他文体所需的一切才能。确实,荷马的情节简单却伟大,荷马的风格轻盈而崇高,荷马的人物既遥远,又清晰。父亲在“《奥德赛》巡礼”途中经常感慨,比起遗迹,“史诗感觉更真实!”门德尔松书里还有句话:“我们都需要通过叙事来理解这个世界。”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故事要讲,只不过“有些故事要过久一点才说得出口”。奥德修斯的故事经常张口就来,最精彩的一段是他对着雅典娜假扮的牧羊人,煞有介事编造起自己的身世,他的急智令智慧女神也赞叹不已。故事之中嵌故事的“环套结构”在《奥德赛》中随处可见,《与父亲的奥德赛》也运用了这一写法。父亲向小辈讲述自己人生时的虚构做法,既是自我保护,也是讲故事的本能使然——他与奥德修斯之间,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样不同。不管在什么年纪,父亲都是个生命力旺盛的人——《伊利亚特》称颂早逝的诱惑(阿喀琉斯:“我选择短暂的生命和长久的声誉”),《奥德赛》恰恰赞美生存的欲望,父亲会在人生步入最后阶段时发愿研读这部史诗,其深意正凝结在卡瓦菲斯的那几句诗里,纵然旅行的目的地常存心中,我们也切莫匆促赶路,不妨享受岁月悠长:
那时当你上得了岛你也就老了,
一路所得已经教你富甲四方,
用不着伊塔卡来让你财源滚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