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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在反垄断审查截止日期之前做出裁决:认定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做出禁止决定。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案例。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告吹 双方仍有合作可能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贺文 3月18日,商务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未获批准。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对于商务部的裁定,18日晚,汇源、可口可乐方面均对外表示,尊重商务部的决定。 当事双方低调表态 对于做出禁止并购的裁定,商务部给出的原因是: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他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一直国内其他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 18日晚上7时,汇源集团对外说明中表示,尊重商务部关于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果汁(1886HK)要约申请的批复,目前汇源集团生产经营正常。 当晚8时许,可口可乐的官方声明中,可口可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穆泰康表示:“我们很遗憾该项交易未能如计划进行,但我们尊重商务部的决定。”穆泰康还介绍,在审批过程中可口可乐尽了最大的努力提供一切有关的材料协助商务部清楚了解此项交易,一直希望可以与汇源团队一起推动汇源品牌更进一步的发展。 2008年9月3日,汇源果汁和可口可乐均对外宣布,可口可乐将以现金合计24亿美元(194.56亿港元)完全收购汇源果汁。汇源果汁前三大股东分别是:汇源果汁的母公司中国汇源果汁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汇源控股”)、达能集团和华平基金(Warburg Pincus Private Equity)。其中,汇源控股、达能集团则分别持有汇源果汁41.5%、23%股份。 分歧在“汇源”品牌归属? 商务部在18日的公告中说,为了减少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了自己的意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及其修改方案。经过评估,商务部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据18日英国《金融时报》的报道,中国反垄断机构曾告知可口可乐,收购后,可口可乐必须放弃中国汇源果汁这一品牌。 和君创业咨询公司总裁李肃认为,对于可口可乐来说,收购汇源旗下在港上市公司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汇源果汁”,1886.HK),最有价值的部分就是其品牌,果汁饮料的生产设备、汇源果汁的销售渠道都是次要的。 在2008年9月可口可乐发布收购汇源果汁要约之初,可口可乐中国公司方面曾表示,收购成功的话,将实行“双品牌”运作,即汇源果汁主攻纯果汁,而可口可乐自有品牌美汁源主要经营果汁饮料,两个品牌可以形成互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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