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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调整谁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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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4
姜雷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雷 9月2日,发改委宣布成品油价格上调,汽柴油价格每吨提高300元。这也是本年度国内成品油价格第六次的调整。

与以往不同,此次调价有两大特点,首先是发改委对调价时间点和调价幅度的模糊化处理。按照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市场预期在8月底,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500元。其次是三大石油公司在调价前并未获得任何的信息。

关于第一点,发改委关于已经给了明且的解释,发改委价格司称,油价上调相对考虑的因素会多一些,4%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但不是唯一的因素,还要综合考虑国内的经济状况,包括下游行业承受能力和国内成品油供求情况。此外,还要考虑炼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要分析一下国际油价的走势等一些因素。

这一点已经让人诟病发改委欲进一步模糊化成品油定价机制。关于第二点,则更让人看不清了。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三大石油公司也都是预期在8月底调价,并做了预备措施。其中,中石化从8月25日开始每天将批发价推高50元-100元/吨,而中石油则只做大单批发。

在预期调价的当日,三公司通过不同渠道向发改委了解情况,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实际上,这已经是本年度调价过程中第二次出现这样吊诡的情形了。在上一个周期中,发改委出乎三家企业预料,在宣布价格下调的当日,下午4点就首先在官网上公布了信息。而按照以往的程序,是发改委下午5点左右将调价信息告之3家石油公司。然后统一于晚上十点正式对外公布调价信息。

在记者看来,能够从发改委公开信息中得出唯一肯定的判断是,新成品油定价机制下,最终决定是否调价的仍然是发改委这样的主管部门,调还是不调,一切要仍然是以服从宏观调控为目标。

而仔细分析,此次发改委调价又释放出两个重要的信息,首先调价机制并不是完全透明化,所谓的22个工作日和4%的指标并不是衡量提价的唯一标准。在新定价机制的阐述中,适应的词是“可以调价”而不是“必须调价”。这样的信息告诉市场,试图通过调价机制来投机获利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其次是政府管理部门和垄断国企之间政策和博弈,可以看出,新定价机制下,发改委明显在调价过程中获得更多的主动权。之前的定价机制下,三大石油公司通过一份份的内部调价申请来逼宫,而现行机制下,更多时候只能选择在调价后或者调价周期中与发改委进行更多的协商和沟通。

记者以为,此次发改委选择延后调价的时机十分恰当。当前国际油价并未走高,延后对于三大石油公司的利润并不会有太多的影响。根据测算,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最佳盈利区间分别是70美元/桶-90美元/桶和50美元/桶-70美元/桶。

虽然此周期内,三地原油现货22日均价涨幅已经达到9.01%,远远高于发改委规定的4%调价门槛,但从8月下旬,国际油价已开始小幅下跌,基本维持在66美元每桶左右。

实际上,更被市场忽视的是进口原油价格与最新国际原油价格的实际滞后日期。以中石化为例,一般而言,中石化炼厂当月使用的原油为上个月海关进口的原油。但因为从全球采购到运抵海关同样需要运输、周转,同时采购定价也可以提前。

这也就意味着,中石化炼油成本基本上是滞后当月油价约2个月。以8月为例,炼厂的成本使用的是7月海关进口油价。实际上,7月海关进口油价是和6月国际油价基本一致的,按照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里面的公式,中石化8月的实际炼油成本并没有增加那么多。因此国家从平衡利益的角度不会考虑立即上调价格。

另一方面,炼油企业的实际收入并不仅仅由成品油来决定。炼厂出厂的油品中,既有国家指导定价的汽柴煤油,即成品油;还有包括石脑油等在内的非成品油,这些非成品油占炼厂总产品量30%-35%,必须要了解的是,这些产品是市场定价的。当炼油的成本原油价格上涨时,这部分非成品油的收入实际上是增加的,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部分弥补了成品油定价带来的利润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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